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加快将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简称成都广安基地)打造成广安生物医药创新中心、招商引资形象展示窗口和产业支撑战略实施的前沿阵地,助推广安岳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由县经济合作中心牵头制定了《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招商引资政策》(见下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7月13日,请于7月13日18: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经济合作中心二楼办公室或发送至电子邮箱506012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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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岳池县健康路2号
特此公告
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招商引资政策(审议稿)
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加快将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简称成都广安基地)打造成广安生物医药创新中心、招商引资形象展示窗口和产业支撑战略实施的前沿阵地,助推广安岳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及广安生物医药产业规划,入驻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且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在岳池有生产基地,且每年在岳池开票收入不低于1亿元,三年内开票收入增速累计达12%以上的企业。
(二)研发成果5年内在岳池成功转化生产的企业。(注:若5年内没有在岳池进行成果转化生产的,在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收回企业在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已享受的所有补贴)
(三)在岳池年经济贡献度达1000万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
(四)在成都注册,入驻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且投入生产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美化妆品等企业,其物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开票收入放在岳池。
二、支持政策
第一条房屋租赁补贴。按照企业研发、生产、办公等租赁面积的一定比例最高给予企业前3年100%、后2年50%(三免两减半)的租赁补贴。
第二条设备补贴。按照入驻企业研发、生产设备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装修补贴。按照厂房装修100级(含除菌净化设备等,下同)、1万级、10万级、30万级洁净生产车间,经检验合格,企业竣工投产后对洁净车间分别按每平方米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标准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四条危废处理补贴。按照危废年处理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补贴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金融补贴。研发企业需要进行融资的,根据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度,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金额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经济贡献度补贴。企业研发成果在岳池成功转化生产的,按照前五年在岳池的地方年经济贡献度增量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企业研发成果委托岳池生产基地企业生产满五年的,前五年按照生产该品种较上一年度新增地方年经济贡献度增量的10%,每个品种给予成都研发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重大项目、高端团队支持。对医药大健康上市公司、医药工业百强企业、高端人才团队等在岳池落地且在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设立研发中心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支持。
第八条入驻企业除享受本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外,符合成都优惠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成高管发﹝2022﹞5号)等普惠政策,协助企业申请在重大项目引进、新药和器械研发以及强化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三、政策执行
(一)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企业研发成果在岳池产业化生产将享受岳池县相关支持政策。
(二)本政策奖补资金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财政奖补政策兑现程序的通知》(岳府办函〔2020〕45号)及项目投资合同(协议)相关条款按程序申请奖补兑现。
(三)本政策由岳池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2023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政策与其他产业扶持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来源:岳池县经济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