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及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医学应急物资保障的决策部署,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28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0〕3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聚焦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短板,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创新完善储备方式,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经区管委会同意,区社会事业局、工会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代拟稿)。经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10月19日区管委会正式予以印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阐明了总体情况。1.资金规模及来源:资金规模为44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9月省财政厅下拔随州高新区的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资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对重大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检测试剂、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仪器设备的采购、轮换、保管及利息费用支出;3.项目实施方式:由区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辖区内一家有资质的医药公司作为储备保障企业。
二是严格了资金管理。1.资金管理渠道:由区财政局资金专户全额划拔至储备保障的医药公司资金专户统筹安排使用,用于应急物资的采购、轮换、管理等费用;2.资金监管制度:储备保障的医药公司定期向区管委会报送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接受监督。
三是建立了责任制度。1.部门责任分工:根据单位职能确定了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工会及储备医药公司5家责任单位,体现了优势互补、相互监督的原则,从制度上堵住以权谋私的路径;2.物资管理制度: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需建立完备的物资存储软硬件设备设施、建立分类台账、出入库登记并定期报告物资存储动态;3.物资事业程序:由区社会事业局拟定计划报区管委会审批后调出使用;4.调库轮换制度:储备医药公司按时报送物资适时存储信息,根据效期统筹安排轮换使用并及时补足补齐,确保储备充足、有效,各类存储物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来源: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