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高新区孵化载体招商项目准入备案申请的通知

来源: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4 10:00:02 阅读量: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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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珠海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推动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根据《珠海高新区孵化载体场地租金补贴实施细则》(附件1),我中心拟开展高新区孵化载体招商项目准入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参加第八期高新区金银湾未来科技沙龙专场路演的孵化载体招商项目,包括区外招商引资项目、区内增资扩产项目。

二、备案条件

经高新区金银湾未来科技沙龙专项路演评委评估得分70分(含)以上的项目,按照《珠海高新区孵化载体场地租金补贴实施细则》孵化载体招商项目准入要求,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要求及程序

1.各招商项目填写《珠海高新区孵化载体招商项目准入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将申请表(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刻录光盘一式一份。

3.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材料会审,公示备案结果。

四、备案时间

本批次备案受理从即日开始,申请备案单位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在受理及会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备案要求,申请书与佐证材料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备案资格。

(二)经准入备案的招商项目须承诺人均场地使用面积不高于20平方米/人(按企业购买社保人员数统计,制造业企业视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要求),于1个月内完成场地签约、工商注册、税务登记,3个月内完成装修并入场办公(特殊情况另行说明)。

(三)本政策扶持对象仅限于在经登记的高新区孵化载体内入驻企业,企业已购买孵化载体场地或向已享受场地租金补贴的业主租用物业,不予享受本政策扶持。

材料报送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区17楼1722房

联系人及电话:0756-3629866,0756-3616203

来源: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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