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化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5 16:00:39 阅读量: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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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进一步加强国际化招商引资工作,聚焦招大引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经市政府同意,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全球产业转移为契机,抢抓发展机遇,2023—2025年,逐步打造建立10个境外商务代表处、20个国际化招商合伙人、30个国际化招商联盟单位,形成具有“绍兴辨识度”的国际化招商体系。

2023—2025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以上,高技术产业实际利用外资占比达到40%以上,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引进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25个,在引进总投资5亿美元以上项目、世界500强区域总部项目上实现“零”的突破。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一个国际化产业链精准招商规划。深度分析世界各地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发展形势,结合“龙马计划”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行业等产业基础及发展方向,以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为切入点,编制国际化产业链精准招商规划,系统梳理国际化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与方向,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开放水平。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经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一批具有“绍兴辨识度”的境外商务代表处、国际化招商合伙人与联盟单位。聚焦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多元化、多渠道国际化招商引资工作,依托中关村、中国科学院、省投资促进中心和本土产业链链主企业境外资源和渠道优势,建立完善国际化招商合作人与联盟单位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基金招商、中介招商、专业化公司招商,推动侨商、越商回归投资。各区、县(市)结合各自实际,依托区域内重点企业海外资源优势,加强统筹整合,形成全市“一盘棋”国际化招商格局。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台办、市侨联、市商务局、市外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政府

(三)打造一支专业化国际化招商队伍。加强在重大招商活动和重点外资项目招引中锤炼干部,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一支精通产业、熟练掌握外语及经贸知识、谈判技巧和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复合型招商引资队伍。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招商模式,根据相关规定,市县两级招商岗位适时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四)筹建一批国别(地区)产业园。发挥“2+6”平台招引外资主战场作用,加快推进绍兴综合保税区、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区、浙江(新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等重点平台、国别(地区)产业园建设,深度研究重点国家(地区)生产、生活特色,推进园区规划与国际接轨,建设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园区。加大对资源要素、研发创新、产业基金等支持力度,加快集聚一批规模大、层次高、带动力强的外资项目。按照“一区一园”规划,到2025年,各区、县(市)初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园区。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五)举办一批国际论坛(展会)。瞄准全球科技创新加速变革的新趋势,定期举办中日韩工商大会、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峰会等国际性会议,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行业商协会、国际机构等参会,进一步拓宽项目信息渠道。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重点城市重点机构合作,拓展招引渠道,举办大型国际化招商活动,构建全球招商网络。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台办、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中心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国际化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为副召集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国际化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县(市)根据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

(二)建立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积极向上争取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对引入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项目早投产。各区、县(市)要建立完善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从项目招引到落地投产,实行“一对一”服务,推进外资项目加快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金控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三)建立国际化招商引资专项政策机制。完善《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对新引进符合绍兴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外资项目,给予综合政策扶持。创新外资利用方式,鼓励引导境外资本返程投资,积极向上申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新基建、片区地产开发等项目中,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围绕重点招引产业链关键节点,出台相应国际化招商专项扶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支撑、竞争有优势、决策有效率、体制有保障。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际化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境外招商工作,有序推进境外商务代表处建设,协调解决重大外资项目、招商合伙人与联盟单位合作机制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推进台办、外办、侨办和友协、侨联、贸促会等单位间的统筹协调,实现国际化招商引资资源整合协作。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台办、市侨联、市外办、贸促会绍兴市委员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外资项目和国家、省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各区、县(市)分级分类建立外资头部企业白名单、重大外资项目清单,优先做好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能耗等政策支持,强化供应链、物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经贸规则、要素市场等各方面与国际接轨,实施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大力引进国际咨询、管理、法律、知识产权等商务服务业机构,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持续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国际商事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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