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盟级招商引资年行动部署,全面落实盟委、行署“招商引资年”安排,高质量做好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依据《锡林郭勒盟招商引资年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已广泛征求旗四大班子及办公室、各部门意见,3月16日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完成修改,3月30日提交旗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
二、方案内容。围绕我旗绿色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稀有金属产业链和石油开发、微电网+先进载能产业链、新型环保绿色建材产业链、文化旅游产业链、通用航空产业链和铁路七条重点产业链,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全年对接企业及机构90家以上,签约、落地招商引资项目20个以上,签约资金6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落地资金不低于10亿元,落地比率不低于15%。立项手续办结率70%以上,落地项目(立项、节能、环评3项手续任1项,在2023年内办结)开工率70%以上;新开工项目竣工率30%以上。
三、方案实施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全盟招商引资工作部署,锚定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紧扣产业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年行动,大力推进优势产业链全链条招商,加快引进实施铸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链向中下游延伸、向中高端迈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为镶黄旗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厚植优势。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