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7 17:00:11 阅读量: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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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招双引”工作要求,坚持大抓产业、大抓制造业鲜明导向,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县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迅速掀起全县招商引资热潮,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创新强县”的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引领、创新驱动、招大引强”的工作思路,以大招商促进大产业、大融合、大发展,着力构建“头雁领衔、飞雁发力、群雁助力”的“三位一体”的雁阵齐飞的招商新格局,为争当“两个先行”山区奋勇探路者提供强劲动力。

二、任务要求

按照“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总体要求,2023年全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亿元,新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4个,10亿元以上项目3个,20亿元以上项目2个,力争招引50亿元以上项目1个。

三、着力构建“三位一体”招商载体

(一)高位推动“头雁领衔”招商。打造“县领导+乡镇部门”的头雁招商团,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充分用好县领导联系省属国企、商会等制度,招商团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赴县外联系点开展招商工作,着力构建“领导带头、乡镇部门联动”的格局,每位县领导至少新引进1个亿元以上项目。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和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双月召集一次会商会,听取项目推进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分管招商副县长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定期会商、研究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沟通、协调招引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二)精准聚焦“飞雁发力”招商。按照内外联动、融合发展的原则,重点从县级经济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抽调懂业务、熟悉经济和产业的骨干,一方面组建驻外招商组,重点围绕上海、杭州、武汉和市本级,另一方面派驻到省属国有企业挂职招商,聚焦有机硅、卡牌、光伏半导体、水·食品(无糖)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上下游,全力获取一批项目信息,招引一批优质项目。

(三)同频共振“群雁助力”招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形成大招商工作格局。重点鼓励社会组织、乡贤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招商信息,迭代优化社会招商奖励政策。进一步强化与商会、金融机构等招商资源丰富的机构的深度合作,出台相关激励办法,积极获取招商项目信息。

四、建立健全“五单管理”推进机制

(一)客商“点单”,信息归口统一管理。对客商拟在开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政策诉求等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县级机关部门、各乡镇(芹阳办)、驻外各片区招商组、中介机构、社会个人获取后,要第一时间统一报送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未按要求落实的不予纳入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核。

(二)流转“派单”,单件分类定期跟进。深化项目研判派单,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根据项目情况,分别转交相应研判小组研判。农业项目、工业项目(数字经济项目)、服务业项目和文旅项目,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体局牵头研判。深化项目推进派单,定期跟进项目,开展问题起底行动,形成问题汇总清单,按类别提交相应的分管副县长牵头推进。

(三)专业“接单”,精准研判限时反馈。对需研判的在谈项目,一般项目信息原则上由牵头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研判意见至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通过、否决);需召开会议研究的项目信息,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研判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研判意见;需实地考察的项目,由牵头单位会同拟落地平台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通过的研判信息,确认为项目有效信息。

(四)全程“督单”,重点协调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随时派单、周周跟单、定期销单的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完善县领导挂联重大招商项目机制,由县四套班子领导负责联系重大在谈招商项目,加快项目关键环节、重要事项、重大节点等的推进落实,及时协调项目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健全督查推进机制,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大督考工作专班定期通报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对推进不力的纳入“十条军规”负面典型通报,并在考核时予以扣分。

(五)领导“评单”,聚焦实绩考核赋能。严格“评单”,聚焦各单位招商工作实绩,主要围绕项目推进、项目服务、工作创新等方面,提交县领导对各单位招商工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融入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优化推进“三个注重”协议规范

(一)注重协议审查签约。所有招商项目投资协议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报司法局备案存档。招商项目协议文本由落户地单位负责起草,相关部门协助拟定,并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备案后,以项目招引单位或落户地单位为主体提交分管县领导专题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审定,涉及“一事一议”的重大项目协议文本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时,明确项目由落户地单位签约,重大项目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相应单位签约。

(二)注重“一企一策”项目备案监测。所有招商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完成后,需报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备案存档。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对招商引资“一企一策”项目全面备案和动态监测,对涉及财政资金等政策优惠的项目实行线上备案,动态追踪资金兑付情况,对超前兑付、超额兑付、超范围兑付、超政策实施期限兑付等问题进行实时预警,防范“一企一策”廉政风险。

(三)注重协议履约监管。健全“谁招商、谁负责”的项目全流程监管体系,招引单位牵头项目的全流程服务,负责牵头所招引项目的后续问题处置和复盘工作。投资协议签订后,项目落户地、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负责加强履约过程管理,应严格按照约定条款执行协议内容、兑现扶持政策。招引主体要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等方式,定期追踪项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日常经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乡镇(芹阳办)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内部学习,深入全面掌握招商机制新变化、新要求,按照各自责任分工,积极配合,确保招商机制落实落细,共同推进我县招商机制变革重塑。

(二)强化队伍保障。加强全县招商队伍建设,成立驻外招商组,各部门、乡镇(芹阳办)要落实专人负责实施精准招商,充实招商力量。加强对全县招商人员的专业培训,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推广,引导招商引资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牢固树立“招商不出成绩、考核不评先进”的激励导向,制定《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招商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对各招商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每月通报“红黑榜”;每季度颁发招商引资工作“红旗”,对招商引资工作靠后的单位落实表态发言;年底对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倾斜。

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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