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印发《南靖县招商项目管理办法》(靖政综〔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洽谈对接和落地实效,围绕“4+2”产业,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2023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漳委〔202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管理办法》,为全县“比项目招商”提供项目支撑。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招商项目库管理机制、项目洽谈机制、签约机制、落地服务专班机制、责任清单机制、规范约束机制六个部分。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一)建立招商项目库管理。(1)根据产业链图谱收集和获取的项目、客商信息,全面了解企业、客商情况及投资信息,分产业类别实行统一编号建立电子台账。(2)搭建信息联动平台,形成项目全过程畅通的工作机制,对考察对接意向项目进行核实并纳入目标考核。(3)每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招商项目情况更新汇总至县招商办。
(二)完善项目洽谈机制。(1)经县招商办进行初步考察确认后各责任单位半个月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客商进行接洽考察,并详细介绍我县相关招商资料。接洽后一周内将情况上报县招商办,由挂钩分管招商县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进一步根据招商对象条件要求进行商谈。(2)重大项目前期谈判工作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对接过程中的问题。待项目较为成熟时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确定性考察、商谈。
(三)落实项目签约机制。(1)项目评估小组会根据招商项目的投资额度、投资强度、纳税额度、环境影响、市场前景等进行项目评估审查应给予对方的优惠政策。(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整合汇报招商项目和客商资源。超出招商政策范围需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必要时报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再签订合同。(3)各责任单位和企业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并上报县分管领导批示,按双方审批意见起草协议书正式文本。
(四)强化落地服务专班机制。(1)合同签订后,各责任单位协同联合相关部门优化精简审批流程,限期办理审批手续。制定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时序表。确定一个办理相关手续的专班专人进行实效服务。(2)每个项目均由县领导挂钩,一名镇(园)、管委会或县直单位领导负责全程落实,组织实施履约考核。对严格履约的项目,按照协议约定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投资者严重违约的项目,按协议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退。
(五)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围绕项目落地开工,制定完成时限责任清单,及时推动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保证项目落实落细。责任清单将实行智慧南靖政务线上监控,及时提醒事项办理时限及通报未推进环节情况。
(六)规范约束机制。(1)各单位需根据县制定规范的招商项目投资协议范本筛选优质项目,约束项目按时序按进度落地投产,确保资源利用最大化。(2)重大招商项目须达到纳税额500万/年;投资强度200万元/亩;按照“亩均论英雄”要求分行业,税收强度≥食品行业:≥8万元/亩,电子:≥12万元/亩,精密机械:≥6万元/亩,新能源:≥10万元/亩,其他行业:≥10万元/亩。(3)项目目在交地之日(以《交地确认书》日期为准)起第24个月向后顺延12个月为考核期的第一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考核5年。未达到所规定税收强度标准项目投资方应按年度未达到的差额在当期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当年度的项目补偿费。
(七)附件:南靖县项目投资协议范本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明确项目投资总额、每亩投资强度、开工竣工投产时限、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税收贡献、履约投资保证金等要素。
解读机构∶南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肖艺章
联系电话∶7835923
来源:南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