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出台“新政十二条”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务实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把高质量发展明确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指出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发展路径。近年来,长沙产业实力、科创能力持续提升,工程机械集群、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集群入选工信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工程机械、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5大千亿级制造业产业集群已经形成,先进计算、智能网联、信息安全、移动互联网等产业抢先布局,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强劲起舞。长沙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势必要有更多突破之举。二是实施强省会战略的必然要求。当前,湖南正全面实施“强省会”战略,重点开展制造强市、创新引领、开放融通等十二大专项行动。商务部门作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领头雁,今年1-10月,我们实现了“三个第一”,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超30亿美元,占全省88.3%,居中部省会第一;对外实际投资额超9亿美元,占全省八成,居中部省会第一;进出口额2747.4亿元,同比增长27.9%,高出全国18.4个百分点,增速居中部省会第一。长沙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招商务必要有更大担当作为。三是持续巩固大招商格局的现实需要。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由市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直部门联动发力、区县园区落实主体责任的“大招商”格局初步形成,“比学赶超”的招商氛围空前浓厚,今年1-11月,全市新引进重大项目198个,新引进“三类500强”投资项目77个,均超去年全年水平。截至目前,长沙吸引了180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105家境外“世界500强”投资布局。长沙高质量发展之路,招商必须要有更多创新之为。
二、总体原则。“新政十二条”制定着重把握了四个方面原则: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招商实践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的关键点,直面基层反映强烈的要素保障仍待加强、招商信息来源单一等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二是注重高效衔接。既要充分吸收先进城市成功经验,又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有的放矢;既要与省级招商政策错位互补,又要重视前后政策连贯延续。全力确保招商政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三是坚持创新思维。紧扣招商引资新形势、新理念、新模式,开阔思路、务实创新,紧盯22条产业链关键环节,聚焦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大胆探索“基金招商”、“高端代理招商”、“产业链招商”、“供应链招商”。四是强化资源整合。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开展全市场要素、全产业体系、全地域方位招商引资,真正实现项目引得进、建得快、留得住、发展好,汇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三、主要内容。“新政”共包含12条具体措施,力争做到“五个突出”:一是突出招大引强。对“三类500强”首次投资项目(最高奖励从400万提升到1000万)、新引进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新增,最高奖励1000万)、生产型外贸项目(新增,最高奖励500万),给予倾斜。支持供应链精准招商,对成功引进关联企业的原在长主机或配套企业给予奖励。二是突出渠道拓展。支持中介招商,选聘长沙市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招商专员,鼓励各地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对中介人给予奖励。支持委托招商,对招商成效明显的委托机构给予奖励(新增,最高奖励50万)。支持节会招商,对市级重大招商活动经费足额保障。三是突出项目统筹。采取税收划转等方式,规范约束招商秩序。建立项目首报首谈制度。对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由市级统筹推进,并对项目承接地给予奖励。支持相关单位加大产业研究投入。四是突出要素整合。发挥招商母基金和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建立贷款重点招商项目白名单。优先保障重大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加大新引进重点招商项目人才支持。对新引进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的,加大经济贡献奖励。五是突出招商考核。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加强重大招商项目“三率”考核力度,对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来源:长沙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