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开放引领、绿色示范、工业强市、实干争先”发展思路,以招商引资为“头号工程”,围绕“3+N”产业发展体系,持续做好延链补链壮链强链文章,为我市招商引资全面提质增效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签约资金不少于2.4亿元,实际进资不少于0.8亿元,签约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亿元重点项目不少于1个,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10条。
三、主要措施
(一)工作方式
1.发挥优势招商。一是全面撒网,重点突出。班子成员及各招商分队要主动出击,挖掘人脉资源,发挥落户客商优势,加强企业的对接洽谈和考察,争取项目签约落户。二要深入行业,嵌入本土。充分发挥我局监管服务优势,紧紧围绕“3+N”产业转移,深入接触重点行业,真诚服务,靠前招商。
2.明确招商重点。主动对接京津翼、长三角、闽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抢抓木业家居、LED、新材料等产业转移机遇,着力招引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要紧跟国家政策,瞄准“双碳”方向,抓住新能源风口,抢占锂电产业新赛道,大力发展锂电产业,谋划氢能与储能产业布局,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发展口岸经济,做优做强文旅商贸产业。重点加强以智能化为代表的木业家居产业和LED光电产业制造的对接、考察,形成有效信息,促成项目落户。
3.强化安商措施。强化企业帮扶,全力做好项目引进和项目后期推进服务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真心为企业服务,树立“企业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的意识,真心实意为企业办事解难题,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工作机制
1.信息报送。招商小分队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实行周一报告信息制度,由招商办汇总,填写《瑞昌市2023年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备案表》(详见附件2)向商务局和第二十七招商团报备。
2.外出招商。局长为单位招商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全年三分之一时间用在招商和安商工作上,原则上每月至少外出招商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各招商小分队全年至少外出招商2次。
3.工作调度。招商办每周研判一次招商形势,分管副局长每月调度各小分队不少于一次,局长每季度调度1次。对每季度无信息的小分队提出警示,连续两季度无信息的小分队通报批评。
有效项目信息(简称有效信息)必须符合下列4个条件:意向投资额达到2000万以上;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已进行单向或双向考察,市开放办参与或者与市领导见面洽谈,有明确投资意向;及时填报了《瑞昌市2023年招商引资信息备案表》。
四、组织保障
1.压实责任到人。将招商压力分解至局班子成员及分局(股室、单位)负责人,设立7个招商小分队,各分队由班子成员带队。设队长一名,牵头负责本队招商信息研判、人员调配和情况调度,负责本队信息报送、客商接待、活动组织。小分队内,各成员要积极出力,做到共任务、共压力、共奖惩(见附件1)。
2.加强经费保障。外出招商经费由局财务统一安排。外出前填写招商引资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3),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外出招商差旅费报销按照《瑞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瑞财行发〔2014〕302号)执行。
3.严格兑现奖惩。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与小分队成员个人考评考核及绩效奖金挂钩。对引进的工业项目,将市里个人奖励部分全部奖励给信息提供人及对接小分队成员(详见中共瑞昌市委〔2023〕2号文件),对年终考核完成签约资金和固投任务低于50%的小分队成员,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奖金中每人扣减1000元,奖励给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情况的小分队成员,分管领导参照小分队人员执行。局长按一个队未完成任务扣绩效奖金200元。全局未完成招商任务的局长、分管领导、招商办主任分别核扣绩效奖金2000元。
来源: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