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普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1号)和《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全程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投促发〔2022〕9号)等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构建起规范、精准、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结合普洱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组织机构
(一)调整充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参照省级调整普洱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商委),完善市招商委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调整完善市招商委统筹协调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充实市招商委人员,市招商委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各位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担任,行业主管、要素保障、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市招商委成员。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市招商委工作职能。在原组织架构基础上,增设要素保障组、产业链招商组,要素保障组由市重点项目要素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产业链招商组分别由各链长制牵头单位负责,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建立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市招商委办公室履行招商引资项目指挥部职责,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全程管理服务,对市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分级分类后,由项目主管牵头推进,重大项目的项目主管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重点项目的项目主管由市委、市政府联系该项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一般项目的项目主管由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结合项目涉及权限,各县(区)投资促进局应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开工进行全程服务和跟踪管理。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市投资促进局实施重点跟踪、督导、调度和服务。
二、加强运行调度
(一)科学提出招商引资计划。围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未来产业加快布局”的思路,各县(区)、工业园区及市级产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及时组织研究和分析产业发展规律,策划包装一批相互关联的招商引资项目,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重点产业招商计划。
(二)抓实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建设。市招商委办公室统筹做好市级招商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建设,实现定期更新、定期发布。各县(区)、工业园区及市级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产业基础和要素保障,做好产业链分析,策划一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根据拟招商项目清单筛选一批目标企业,经审核后“入库”。
(三)合理分配招商引资任务。各县(区)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主体,市招商委办公室根据已入库的项目,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落实项目责任单位,鼓励部门主动认领、揭牌出征。对主动来访企业,按照企业考察方向和内容,根据重点产业链链长分工安排,由牵头单位作为全程跟踪服务的责任单位,未列入重点产业链招商项目的,由市招商委办公室梳理分类后交办或转办至相匹配的有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四)规范信息平台管理。市招商委办公室牵头建设招商引资全过程服务数字化平台,建立“1名服务专员+1个责任单位+N个要素部门”的项目管理制度,实现目标企业、在谈企业、来访企业,以及待招商项目、在谈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的规范管理。
(五)规范项目预审。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风险防范的通知》(普办通〔2018〕56号)要求,核实企业资信情况、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关注对项目实施的有效控制,警惕付出大量资源收效甚微。对牵动性强、投资规模大及环保、能耗要求高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前期考察并出具考察情况报告,组织预审前要先期征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若属“一票否决”范围类项目,不再列入预审。重大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申请“提级预审”。
(六)实行项目全程调度管理。建立普洱市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明确项目策划包装、目标企业筛选、实地考察、商务谈判、合作协议签署、推动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等环节的管理责任,采用“挂图作战”的方法,对每个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转段的项目亮“黄、红”灯预警。
(七)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建立效能评价制度,对于确实无法推动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出具分析报告,经市招商委同意后将项目封存。对签约后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项目,应督促项目投资方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退出条款落实项目退出机制。
(八)完善项目落地机制。建立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健全项目主管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对成熟度较高并具备开工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投诉处理机制、联办协办机制、优质招商项目流转机制,提高招商项目落地在考核中的权重,力保项目高效落地。
(九)动态评估承载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分别对县(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存量、环境容量、能源消费总量、电力容量、天然气、热能供应、供排水容量、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厂房建设等项目落地承载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较为系统完整的要素保障条件台账和配套政策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每半年对各县(区)、工业园区进行一次承载能力和项目建设进度评估,评估结果报市招商委办公室,并作为县(区)、工业园区班子考核评价、建设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导入的重要依据。
(十)强化督查落实。建立招商引资工作“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对各县(区)、市直部门“一把手”招商、外出招商信息报告、来访企业报告、招商工作信息报告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会,市招商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季度会和专题会,对年度工作、重点企业引进、重大项目推进、重要事项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市招商委办公室、要素保障组、产业链招商组由其主要负责人视情况适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各县(区)、工业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机构,全面加强统筹调度。
(二)强化协调服务。推行“项目主管”制度,加快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投产;推行项目服务专员制度,实现每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高层会面、实地考察、落地研判、部门协调、政务服务等全过程跟踪服务;推行“挂图作战”工作方法,实现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进,利用招商引资全过程服务数字化平台对招商项目进行全链条可视化管理,对项目推进过程、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动记录,实时预警。
(三)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县(区)是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的主体责任;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强化招商引资的跟踪问效,对产业招商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市直各产业主抓部门要积极开展行业招商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建立行业招商项目清单和目标企业清单;各要素保障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解决招商项目用地、环评、融资等问题,切实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各产业链招商组按照产业项目—产业链条—产业集群思路,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和补链延链项目;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主动请战,以更扎实有效的措施办法,抓紧抓细抓实招商引资工作。
(四)强化队伍建设。充实招商代表信息库,强化以商招商,开展市场化招商;充分利用各县(区)、工业园区、党政储备人才等资源优势,形成招商合力。按照“专业、专职、专人、专注”的要求,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好、实践能力强、项目运作水平高的招商专业队伍;制定招商引资人才定期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招商骨干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全市招商队伍能力和水平;开展产业精准招商培训,提升招商人员的行业理解力、项目鉴别力、政策运用力、企业服务力;发挥各行业的专家资源,广泛树立“人人都是招商专干、个个都是普洱形象”的意识,扩大招商力量,提升招商质效。
(五)强化考核评价。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对各县(区)、市直部门“一把手”招商、外出招商信息报告、来访企业报告、招商工作信息报告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完善普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突出质量和效果,加大对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招大引强等指标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将项目的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