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前,清远市及清城区均没有出台针对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的招商引资奖励规范性文件。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清城区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代区政府起草了《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过征求区直职能部门意见、法律顾问审核、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后以及司法局审核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报区委七届第144次常务会会议和八届第5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有效调动社会力量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引进优质企业和高水平项目落户华南声谷。
二、评估目的、意义
全面评估《办法》实施情况,总结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今后我区制定招商引资优惠及扶持政策提出指导意见。
三、评估依据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施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报告,作为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或者继续实施的重要参考。
四、评估主体
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评估。
五、实施情况
(一)规范招商引资奖励申报流程。
《办法》是清城区第一份出台的关于招商引资奖励的规范性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和审批相关事项。
(二)拓宽招商途径,实现共赢发展
《办法》制定了三条奖励政策,包括园区招商租金补贴、园区建设呼叫座席奖励、园区专业人才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有效开展以商招商,调动全社会企业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现有企业参与招商引资,吸引专业人才,实现借势借力发展。
(三)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已引入清远星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额16亿元)、万方大数据产业园项目(投资额5.5亿元)、广东博宏药业有限公司总部经济建设项目(投资额5.4亿元)、清远市嘉福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额3.04亿元)、中嘉博创(华南)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园项目(投资额12亿元)、九融汇金融产业集群创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额2.5亿元)、广东嘉晟金服科技有限公司科创智谷(清远)项目(投资额3.79亿元)。进驻企业超135家,办公人员约1450人。
(四)促进互联网+产业集聚化
《办法》是以“狠抓提质增效、力促转型升级、突出效益贡献”为指导思想编制的,紧紧围绕促进清城区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的目标,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我区互联网+产业。园区进驻企业类型有呼叫企业、科技农业企业、融媒体、直播运营类企业、培训教育、大数据、商务服务、游戏测试、地图标注、人才服务、生物科技等新经济新业态,促进了生产性服务业和创新创业平台集聚发展,促进清城区产业转型升级。
六、评估结论
《办法》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规范了我区招商引资扶持奖补资金申报程序,为加大项目落地华南声谷的吸引力。为此,我局认为《办法》是成功的、有成效的,同时,建议根据我区今后产业发展定位进行修订,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条款和准入门槛。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