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争当郴州市“一极六区”排头兵,全力打造“城市会客厅、开放排头兵、科教主阵地、文旅新地标”,加快推进“五好园区”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出台了《苏仙区工业招商引资支持政策(试行)》(苏政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现将《支持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几年,郴州市各县市区都在大力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出台了一些更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竞争也愈发激烈。而我区现行的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随着形势变化,存在政策滞后,审定流程不明晰,合同审核程序不明确等问题,新形势倒逼我区要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以形成政策洼地,提高工业招商引资竞争力。
二、出台目的
通过《支持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区更好地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三类500强”、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外向型实体企业,加快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尽快形成财税贡献,也是我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争当郴州“一极六区”排头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出台依据
本《支持政策》制定依据文件有:《苏仙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试行)》(苏办发〔2020〕1号)、《进一步促进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郴州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郴高发〔202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郴办发〔2018〕9号)、《郴州经济开发区鼓励产业投资若干政策(暂行)》(郴管发〔2021〕4号)、《郴州市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郴办发〔2020〕18号)、《郴州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政办发〔2021〕3号)、《北湖区工业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北政发3号)。
四、主要内容
整个《支持政策》分为十二条:
第一条明确了支持对象:通过招商引资新引进的纯工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和资源开发等项目,要达到园区入园条件。
第二条为支持原则,共4款:包含投入产出挂钩、封顶限额支持、分类差别化支持、从优不重复支持等原则。在封顶限额支持中明确“单个项目各类奖励和补贴金额之和最高不超过项目投产后5年内缴纳的税收苏仙区所得部分”。
第三条为补贴支持,包括购买土地政策扶持和固定资产奖励。对奖励资金的拨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既考虑了支持企业发展,完成地下工程20%,主体厂房封顶40%,正式投产30%,也考虑了企业纳税,完成税收约定10%。购买厂房和租赁厂房、以租代购的三种补贴标准。在企业完成约定税收标准的前提下,租金先缴后返,最多可以给予五年返还。普适性补贴,包括整体搬迁补贴、物流补贴、厂房装修补贴、新购成套设备补贴、进出口贸易补贴、上市补贴、标准仓储设施补贴和入规入统奖励等。
第四条为税收贡献奖励,包括税收贡献企业奖励和税收贡献个人奖励两部分。
第五条为金融扶持政策,包括贷款贴息支持、投资入股扶持。
第六条为人才支持政策,主要结合郴州新出台的52条人才政策,并对企业技能培训补贴、子女就学政策进行了明确。
第七条为科技创新支持,包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发明专利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重大专项奖励等。
第八条为中介招商奖励有关事项。
第九条明确了一事一议的标准和范围。
第十条为保障体系建设,区政府设立产业引导扶持资金,整合奖励和补贴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同时,对项目的准入评审和建设周期提出了要求,对企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约定。
第十一为约束退出机制,明确了适用情形和处置方式。
第十二条明确了优惠政策的时效、执行规则等。
最后附件对亩产贡献奖励标准、投资强度、土地取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来源:苏仙区科技工业园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