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推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厅〔2021〕36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组建在利异地商会、异地利辛商会及重点产业行业协会。
二、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搭建产业发展对接交流平台,举办招商推介会、经贸洽谈会、投资合作恳谈会、行业峰会、人才招聘会等;联合创业类组织、创投机构举办全国性、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发现、培育、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按照市场化机制参与承办政府主办的重大展会活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主办或参与的上述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会企分开”原则,依法设立专业化招商公司,加大社会化招商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我县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联合专业机构广泛开展“双招双引”,对成功招引主导产业项目、人才团队的行业协会商会和会员企业,根据招引项目的实际投资、社会贡献和引进人才团队层次等,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其中引进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制造类项目的,可按照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比例进行奖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规定在我县自主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县建立人才资源市场,帮助县内企业招工,对年招工100人以上的给予奖励。
四、建立对行业协会商会“双招双引”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县经信局、县工商联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考核办法,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授予表现优秀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会员企业相关荣誉称号。
五、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行业协会商会座谈会,向行业协会商会通报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听取行业协会商会对“双招双引”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涉及利辛主导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发展规划、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制定修订,充分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相关部门要通过座谈会、培训会和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向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释政策,推动其发挥“信息中转站”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和会员企业人员培训,帮助行业协会商会培养一批有经验、懂政策、会谈判的专业化招商人员。
八、建立县“四套”班子领导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县级领导每年至少到所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一次实地调研、参加一次所联系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招商推介活动、走访慰问一次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积极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会员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其打造品牌、做大做强。
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并对行业协会商会所办实体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所办实体执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本文件有效期暂定三年,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涉及到的奖励资金、补助经费等,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