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总体要求,对标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目标任务,通过加大产业项目招引、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市场化招商、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作机制等重点举措,着力形成全市统筹、市县联动、条块合力、协同招商的“大招商”格局,不断提升招引质效,构建高水平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明确目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引进“三类500强”项目80个。引进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00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50个以上),其中制造业项目300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60个以上)。力争引进1-2个百亿级制造业项目落地湘潭。
(二)2022年目标
1.到位内外资稳步增长。基本目标:到位内资840亿元,同比增长12%。到位外商直接投资6800万美元,同比增长33.7%。奋斗目标:到位内资1000亿元,同比增长33.9%。到位外商直接投资9000万美元,同比增长77%。
(1)扩增量。2022年新引进产业项目,当年到位资金360亿元以上。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100%、80%、30%以上。
(2)增存量。2022年以前引进的项目,新增到位资金540亿元以上。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100%、95%、40%以上。
2.引进项目量质齐升
(1)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基本目标: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2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9个以上,制造业项目11个以上)。奋斗目标: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31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16个以上,制造业项目18个以上)。
(2)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和省级重大项目。基本目标:引进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5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35个以上),其中制造业项目75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15个),引进省级重大项目70个。奋斗目标:引进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8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50个以上),其中制造业项目9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20个),引进省级重大项目85个。
(3)引进外资外贸企业项目。引进外资企业项目16个;引进外向型产贸企业项目20个,力争10个项目当年产生外贸进出口实绩;引进知名跨境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企业2家,跨境电商企业30家以上。
(4)引进外来投资项目8个,以“飞地模式”落户湖南自贸试验区,享受省级政策支持。
三、精准引进制造业项目,推进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建设
(一)突出产业链招商。紧紧围绕12条产业链,梳理细分产业链条和目标企业,编制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资目录谱系和靶向企业库,研究制定“一链一策”招商方案,安排专业力量融合对接跟进项目,招引优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来潭投资。各产业链力争每年招引亿元以上产业项目8个以上(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项目质效符合国家级园区“335”、省级园区“223”标准。(责任单位:产业链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注重招大引强。聚焦“三类500强”、行业龙头和“专精特新”“独角兽”等企业,着力在引“大”引“新”引“链”上求突破。拓宽招商信息搜集渠道、筛选优质项目,靶向发力、精准对接,全力招引资本聚集度高、核心竞争力强,极具集群发展优势的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本地企业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支持以“专精特新”为方向推动企业孵化裂变、行业扩散裂变和产业生态裂变,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优势系统性集成和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产业链办公室、市商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
(四)鼓励企业“以商招商”。加强与在潭企业的联动和服务,鼓励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引荐行业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产业链企业来潭投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
四、压实激活各方职能,形成全市一盘棋“大招商”格局
(一)突出主阵地责任。充分发挥县市区(园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作用,集中精力抓招商、引项目,全力以赴完成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接洽谈项目,每年外出招商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
(二)明晰部门招商职责。树立“管行业、齐招商”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市直部门职能和专业优势,研究政策和机制,围绕总部经济、片区开发、金融资本、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建立招商专业指导体系,安排力量融合跟进项目、推动落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研金融办、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等)
(三)明确驻外机构招商任务。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联络处、驻广州办事处加挂招商联络处牌子,明确重点客商联络、招商信息收集、项目宣传推介等招商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引进项目来潭投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
(四)抓实“小分队”驻点招商。各县市区(园区)瞄准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等区域,组建驻点招商“小分队”,进行“敲门”精准招商,推进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五)全力推动“潭商回归”。组织湘潭异地商会、异地湘潭商会等商协会,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等活动。完善潭商资源库、建立潭商回归统计指标体系,做好重点客商联系、项目推介宣传等工作,吸引潭商回乡投资,并带动更多项目落户湘潭。每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10家商协会开展招商合作。(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深入开展校友招商。实施“校友资智回潭工程”,释放“校友经济”对招商引资的促进作用。组织驻湘和驻潭高等院校及本地中学校友会,健全校友资源人才库和投资项目信息库,鼓励校友来潭投资和引荐项目。每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10家校友会开展招商合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提升市场化招商成效
(一)鼓励中介招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优质的中介机构合作。推进“特使”招商,每两年择优聘请15名有影响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我市“招商特使”,明确宣传推介、信息资源整合和引荐项目来潭投资等目标任务。鼓励县市区(园区)制定《招商中介人奖励办法》,兑现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突出“股权投资+综合金融服务”招商。联合财信金控等投资和金融服务单位与产投集团、县市区(园区)实施“股权投资+综合金融服务”的招商模式。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探索设立政府产业发展基金,利用产业基金撬动企业投资。(牵头单位:市经研金融办;责任单位:产投集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支持专业园区招商。支持各园区引进优势平台建立“专业园区”,实现优势产业集聚。实施“一企建一园、一园带多企”的发展模式,发挥其资源整合、项目引进和配套服务优势,围绕“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核心指标抓项目招引质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四)对接央企省企促招商。建立与央企省企对接工作机制。策划、包装、筛选产业项目,开展系列对接活动,争取央企省企投资项目落户湘潭。(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综合实力
(一)持续优化环境抓服务。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打造“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主动报到”的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政务环境,建设“诚信守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用地供给保实效。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供地需求。各县市区(园区)要科学规划产业用地发展空间,园区积极争取周转用地政策支持,储备产业用地不低于500亩。落实产业用地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新型产业供地措施,鼓励在园区以新型产业用地(M0)供地方式,结合投资强度和财税贡献度的约定,保障总部、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创新型产业功能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一)加强统筹调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全年一考核一评优”统筹调度机制。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每月集中调度和通报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每季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二)着力闭环管理。落实重点招商项目闭环管理,按照“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实行项目“首问负责制”,推动在谈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加强重点招商线索、在谈项目、签约成效的综合和反馈。建设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和云招商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落地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三)实施激励奖励。制定招商引资中介激励及表彰奖励办法,对项目(企业)和县市区(园区)、产业链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驻点招商“小分队”、校友会、商协会组织、“招商特使”等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励。市财政全面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预算及安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四)致力队伍建设。树牢招商引资专业化理念,加强招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引资引项的能力水平。要把专业性、行业性招商人才充实到招商工作一线,着力打造一支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招商引资“铁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突出督查考核。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督查、全市绩效考核和市本级“千百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重要事项,实行动态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提拔重用、财政资金投入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绩考办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