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撑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作的专业性、高效性、稳定性,推动增城区高质量发展,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9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能具备快速响应服务需求能力,具备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拥有较全面的工作专家库。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四)承担过市、区职能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评审的、在我区有审核经验的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招商引资项目评审。
招商项目评审:在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人才团队、经营业态、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土地节约集约、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组织专家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审,出具专家署名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项目可采取现场评审方式或材料评审方式进行。
1.采取现场评审方式。专家人数为5名,包括:高级职称行业技术专家3名(其中知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名),财务专家1名、风控专家1名。
2.采用材料评审方式。专家人数为3人,高级职称行业技术专家1名、财务专家1名、风控专家1名。每个项目评审时间为收到项目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上述费用已包含专家评审费、劳务费、通讯费、交通费、食宿等费用。
(三)评审纪律要求:
1.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材料的保密,不得拷贝或截取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3.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对被评审项目的关键技术与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
4.评审期间,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申报单位或人员直接联系、交流。如对项目材料有不清楚之处,应该和委托方联系确认。
5.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评审结果的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评审结果。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
(三)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单位2021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五)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拟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名单、学历学位证书、缴纳社保证明或缴纳个税证明等)。
(七)近三年承担市或各区招商项目评审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八)报价方案,包括总价及其明细清单(需加盖公章并单独封装)。
(九)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评审工作流程、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经费预算需明确招商引资项目现场评审、材料评审以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收费标准。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所获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
参选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需提交的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提交要求
所提供材料一式四份,以上书面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2年12月9日18:00前交至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投资拓展科。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231室。联系人:莫茵,电话:8274892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七、项目遴选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专家库优势、评审经验、评审工作方案、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来源: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