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支撑安化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38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湘商发〔2022〕16号)、《益阳市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措施》(益政发〔2021〕4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益政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招商优先理念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扩大开放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和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菜单”、领导干部的“第一责任”、绩效考核的“第一指标”,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作为检验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指标。坚持以调结构、补短板、强链条、促创新为方向,汇聚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和强大合力,提升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产业发展导向
建立全县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清单,按照主攻优势、突出新兴、提升传统、转型优先的原则,不断强化产业招商工作,提升产业关联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茶旅、矿产建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农副产品、竹木藤精深加工等产业建设,重点在建链、延链、强链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强化要素配给,支持做大做强做优,形成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先导产业;大力发展卫生、医疗等社会民生事业,全面推进城市设施、道路交通、水电煤气热、生态建设及节能减排、垃圾处理、商贸综合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鼓励“三类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来安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功能性总部。
三、加大招大引强力度
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把吸引外资和重大内资项目作为突破口,按照主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要求,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需求出发,围绕重点产业的关键链条,科学论证、谋划、编制项目,充实完善招商项目库,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招商推介和对接洽谈。瞄准“三类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央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建立重点招商企业信息库,制定针对性方案,开展实地点对点、产业对产业、项目对项目精准招商。依托县内现有企业,分析产业链上下游和横向协作配套关系,加大以商招商力度,着力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
四、创新招商引资举措
健全完善招商激励机制,在压实“责任招商”的同时,突出“激励招商”,鼓励推行专业招商工作模式,选择实力强、适合县域实际情况的专业招商机构、园区运营公司、中介平台开展合作,推进资本化、市场化、机构化招商引资,推进招大引强和产业链招商。支持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企业以市场换产业引项目,以贸易促投资引资金。对经济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纳税强度大的新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后,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鼓励参加国家部委主办的相关重大经贸活动,主动参加省、市重大招商经贸平台活动和开放平台活动,加大招商宣传,扩大招商成果。鼓励开展“乡情招商”,持续推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湘商益商安商回归招商活动,积极整合和运用好异地商会、经促会资源,强化商会、协会和政府、园区的互动,增进交流,推进项目合作。鼓励开展驻点招商和以商招商,促进已落地企业引进合作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
五、优化财政资金扶持
修订《安化县鼓励投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作用,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培育发展茶旅、矿产建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撬动高新技术、重大项目落地。统筹使用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采取用地优惠、厂房租赁和购买补贴、经营贡献奖励、物流补贴、搬迁补贴、厂房代建、个人贡献奖励、外资奖励、规费减免、“一事一议”等方式,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六、加强投资要素保障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用于园区并实行差别化管理,重点保障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指标;完善县级用地指标统筹协调制度。坚持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出让土地,积极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保障招商项目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加大园区调扩区和供地工作力度,对县级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五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项目,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创新对企业的授信和审贷模式,合理设置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对水、电、气、路等生产要素和相关生产指标的需求,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切实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七、提升园区项目承载力
切实发挥园区招商载体作用,把园区打造成为开放发展的主阵地。支持园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按照特色化、集约化原则,明确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培育形成核心竞争力,努力将园区建设成规划定位好、创新平台好、产业项目好、机制体制好、发展形象好的“五好”园区。坚持“筑巢引凤”,按照高效集约原则,突出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标准化厂房利用率,有效缩短项目建设落地周期,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快速投产达效。大力推进园区扩区、调区工作,在园区土地开发与储备、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环保指标调增等方面发力,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鼓励引进知名园区运营商和专业机构,推进园区市场化招商和专业化运营管理,提升园区运营效率。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园区商住综合体、邻里中心、医院、广场停车场和充电桩等城市功能建设,形成产业与城市功能良性互动的格局,高质量推进园区产城融合。
八、全力优化投资环境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听取投资者诉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强力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强化项目“招批管”协同机制,全面落实项目全程代办,着力做好项目落地精准服务。要切实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员工住房、落户、子女上学、医疗等服务工作,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各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明确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兑现程序,“刚性兑现”优惠政策和合同约定承诺事项。建立健全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合理补偿,依法稳妥处理好企业投诉,有效维护外来投资者各项权益。
九、完善招商工作机制
强化招商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职能和工作机制,总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安化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清单》,建立招商准入机制。出台《安化县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工作规程》,规范招商工作流程,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大力推进招商引资竞赛工作,充分调动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全民招商、全面招商。加强招商项目调度和管理,对重大招商项目,纳入县级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建立从项目信息收集、招商洽谈、招商决策到落地服务的快速反应通道,进一步提升招商快速反应和有效对接能力。对特别重大项目,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和“挂牌督办”。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评估体系,并提高考核权重。
十、加强招商工作保障
要按照“专业、专职、专人、专注” 的要求,选优配强专业招商队伍,保障招商干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保持招商队伍的长期稳定性。乡镇、县直等责任招商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把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熟悉政策、懂经济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第一线,坚持在招商一线锻炼干部、提拔任用干部,打造专业化招商团队。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足额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用于支持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重大活动开展、外商直接投资奖补及其他相关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设立创业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探索县及园区平台公司入股参股成长性好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模式。实行容错免责制度,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鼓励支持干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需开辟招商引资宣传专栏,及时更新宣传片、投资指南、优惠政策等招商资料。加大在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力度,重点宣传我县发展战略、优惠政策、投资环境、招商成效等,营造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由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原《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0〕14号)文件同时废止。
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