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做好分领域、分类别推进产业招商,确保招商引资的专业性、精准性和实用性,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市驻上海海联络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文旅专题)包装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招商引资项目(文旅专题)包装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0804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三、 项目概况
围绕昆明市文旅产业“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 的发展目标,用前瞻性眼光和战略性思维,抢抓机遇、谋定快动,按照系统、集成、整合的理念,高质量谋划包装招商项目,形成内容详实、指导性强的产业招商策略,勾勒全市文旅产业招商路径,积极谋划一批支撑性招商文旅项目,为产业精准招商奠定坚实基础。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2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长三角招商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民政主管部门登记设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及企业,相关证照材料齐全完备,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机构和企业管理运营正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从事相关活动,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相关行业资质,有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经验,熟悉云南省、昆明市产业发展情况,有相关经验,企业正式员工不少于20人。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通过年检,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 目标要求
(一)策划包装文旅产业精准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5个。
(二)策划包装项目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概述,包括名称、产业、地点、建设内容简介等;
2.项目实施背景,包括项目产业规划、空间规划依据等;
3.项目投资要求,包括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业态设计、未来经济社会效益等;
4.项目相关要素,包括地块属性及出让成本、原料供应成本、生产运营成本、用工成本等,区位特点及优势,周边产业配套情况等;
5.项目政策保障,涵盖国家、云南省、昆明市、项目所处县区、园区优惠政策;
6.项目前景预期,解读产业宏观发展条件、产业发展趋势,研判产业发展可能,并在适度前瞻的加持下经得起现实操作的论证,确保所策划项目的业态在投资落地后可实施、可发展、可壮大、可持续。
(三)项目条件。以下五类项目不纳入策划包装:
1.仅有产业规划而无空间利用规划(非用地类项目除外);
2.无可招商性(政府性投资、公益类等无民间可投资性的项目一律不纳入);
3.不符合上位规划(县区产业规划与省、市产业规划相矛盾的项目);
4.土地完全未收储(已部分收储土地项目,视项目规模和产业带动性,可酌情纳入);
5.低于最低投资额的项目,一产项目最低投资额5000万元,二产项目最低投资额1亿元,三产项目最低投资额5亿元。
(四)项目内容准确性要求。所策划包装项目必须做到“所示即所用”“所看即所得”,确保策划项目的用地、交通、用水、用电、用工、行政审批、融资服务等要素保障精准无误,确保产业规划、空间规划、项目配套优惠政策有效。项目投资预算、实施内容合理且有可行性。
(五)交付内容。交付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设定文本内容及交付项目策划体例文件(word版本)电子版1份,制成印刷成品20份;
2.交付项目招商方案(ppt版本,每个项目不少5页)1份;配套提供产业招商推介词1份(不少于2000字),制成印刷成品20份;
3.针对投资额超5亿元的项目,单独提供项目招商建议书(word版本)1份,制成印刷成品20份;
4.交付时间自项目策划包装协议签定之日起,90天内提交初步成果,项目在接到修改意见后,5天内完成修改完善。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市驻上海联络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