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镇级招商引资指导意见

来源:泗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30 12:00:02 阅读量:900
分享:

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建立镇级招商引资常态化机制,实现招大引强新突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镇级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准入条件

(一)环保要素

镇级招商引资项目必须严格达到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禁止引进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类型。如:火力发电(燃煤);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铸造;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金属制品表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热镀锌);水泥制造;玻璃制造;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酿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化学药品制;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二)能耗要素

镇级招商引资需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前提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根据《安徽省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用能预算管理、严格项目准入管理、严格实施存量发潜、强化事后事中监管,实现招商引资数量、质量和层次的全面提升。按照《宿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宿政发〔2017〕15号)、《进一步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合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若干措施》(皖节能〔2020〕1 号)等文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招商引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二、土地政策

(一)镇级招商引资项目使用土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国土空间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建设规划),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应进驻工业园区,一般情况不在园区外单独选址供应工业用地。鼓励镇和村组利用现有的废弃厂房、闲置场地,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工业项目用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可采用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

(二)泗城规划区外单独供地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应不低于3000万元、亩均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亩均税收5万元。非独立供地工业项目(入驻标准化厂房、工业楼宇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应不低于200万元。

(三)现代农业项目、文化旅游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文化创意、软件和服务外包、生产和市场服务业项目,年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

(四)使用国有土地的,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低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正案)实施后,符合条件拟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按其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本指导意见供地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不符或另有新的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三、优惠政策

我县范围内在各镇正常投产和经营且能够严格按照投资要求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扶持产业投资发展有关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泗办发〔2016〕36号)、《关于印发泗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泗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泗县“招商引资突破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泗办发〔2021〕7号)等文件对工业项目优惠政策、服务业项目优惠政策、“一事一议”、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等政策执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来泗投资。

四、营商环境

(一)凡落户镇或村组的引资项目,有关手续由所在镇政府负责办理,对引进的项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户镇或村组投资兴业的客商和家眷,享有与县内居民同等的待遇;对有突出贡献的客商,符合条件的,授予其“泗州荣誉市民”称号,可给予一定的政治待遇;对投资公益事业的客商,根据投资规模和社会效益,适当表彰或冠名等。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镇村干部要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要牢固树立“乡村振兴、工业兴镇”的观念,对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目标、制度、信息、资源、文化等要素进行有效集成,依托工业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工业的发展能够促进农业的发展,助推农村农业现代化全面、协调、可持续、高品质发展。

(二)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招商方式。要深挖区域特色产业招商,立足自身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增强竞争能力。要强化产业链条招商,围绕现有支柱企业上下游,做好延链、补链、强链大文章,鼓励辖区企业结合自身上下游产业,选准存在长期供应关系的企业为招商对象,通过专项调研拟订方案,实施以商招商,做大做强配套企业,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要聚合资源招商,紧抓人脉资源、信息资源以及渠道资源,进一步发挥镇级专业化、市场化招商效能,积极探索新模式,不断提高招商成效。

来源:泗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文来源 泗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载请注明来源!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若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service@qianzhan.com)

分享:

相关阅读

报告分类

热门阅读

推荐园区

前瞻服务

  • 产业研究

    市场洞察 + 趋势研究 + 全球投资机遇 + 战略规划

    • 行业研究报告

    • 月度监测报告

    • 行业决策内参

    • 专项市场调研

    • 政府专项课题

    • 行业竞争力分析

    • 行业投资发展研究

    • 投资可行性研究

    • 区域经济发展报告

    • 产业链研究报告

    产业研究服务热线:400-068-7188

  • 产业规划

    「招商前置」规划法 + 独有「园区招商」大数据库

    • 区域经济规划

    • 新区开发规划

    • 产业园规划

    • 城市更新规划

    • 产业生态规划

    • 概念性规划

    • 投资选址规划

    • 政府决策咨询

    • 空间规划建议

    • 产业招商落地

    产业规划服务热线:400-639-9936

  • 招商规划

    招商图谱 + 项目包装 + 智慧招商系统 + 精准对接

    • 精准意向投资项目引荐

    • 产业招商政策编制

    • 项目评估/尽职调研报告

    • 招商推介活动

    • 招商项目包装

    • 重点项目实地考察

    • 产业图谱编制

    产业招商服务热线:400-639-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