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优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优势产业集约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南明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制定依据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贵州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产业大招商政策措施的通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推动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云岩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条措施(试行)》。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招商引资政策须与时俱进。目前我区招商引资政策文件为《南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南府办〔2018〕8号)。该政策为“十三五”时期招商引资政策,现已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区的产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产业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产业定位也有了新的方向。为了顺应时代发展,更好指导我区在“十四五”时期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急需对我区现有招商引资政策进行调整修订。
(二)现阶段招商引资有待完善。在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发现,现阶段政策存在过于单一化、不够系统化、不够精细化、不够科学化等问题,不能有效吸引客商来我区投资,也不能为我区产业发展提供更强劲的支撑力,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三、起草过程
该政策措施由区投促局牵头起草。起草准备阶段收集梳理了国家、省、市、区各部门以及外省市发达城市现阶段涉及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构思提纲阶段参照周边区县、外省发达地区区县政策扶持思路,按企业新办、发展、壮大到上市等全过程按条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方向搭建框架,修改起草阶段区投促局共会议讨论6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2次,修改稿件10次,最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先后3次征求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楼宇经济促进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园区办、南明投资集团等16个部门意见和1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明区招商引资政策十条措施(送审稿)》,并于7月15日刘盛薇副区长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含10条,第一条明确了适用对象和条件,第二条到第九条为本政策主要内容,对企业开办、企业发展、企业上市、用房支持、人才支持、招商引资奖励等方面给予企业相关产业发展支持,第十条为附则,为前九条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补充说明。
五、评估论证结论
经评估论证,该政策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切合我区实际情况,能进一步推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为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分歧及处理情况
该政策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无重大分歧,针对于各部门和社会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经过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对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均一一采纳,对不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均作了相关说明和回复。
七、审查情况
该政策已经区投促局内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
来源:南明区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