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锚定支柱产业壮大和产业链水平提升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产业链招商工作,打好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投资支持
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工业新建项目,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达到签约总投资额40%以上的,按照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运营支持
对新招引工业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租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并且年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一年租金补贴,减免的租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采购支持
支持新招引的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企业与本地制造业企业加强合作,设备采购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招引企业,按不超过实际采购额的30%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金融支持
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企业投融资支持力度。对新招引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给予不超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研发支持
支持知名企业设立研发基地,与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并达到一定规模,且纳入秦创原创新平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集群支持
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业链配套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引进单位或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技改支持
对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中介支持
对介绍引进符合我市支柱产业的工业项目,3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并获得项目方认可的招商中介机构(商协会、校友会等专业机构及本地产业链龙头企业),给予10万元经费奖励。(牵头单位:市投资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合力支持
对市委、市政府确定“一事一议”的重大招商制造业项目,市级给予一定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人才支持
大力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发放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企业每引进一名博士和急需紧缺硕士,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企业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子女就学、住房安居、医疗保障、金融服务等优质服务。
新引进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本政策各条款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与现有政策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执行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按我市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