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依据(背景)和必要性
按照县委“投资唱主角、招商当先锋”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为进一步激发全民招商积极性,形成专业招商与全民招商互动局面,促进外来投资提质增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办法。
二、文件起草制定的依据
(一)《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62”产业集群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5号2018年2月9日);
(二)《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渠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6条〉的通知》(渠委办函〔2019〕12号2019年4月1日);
(三)《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渠委办函〔2020〕36号2020年7月13日);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起草过程。通过积累与多个单位洽谈招引情况及其他招引方式方法经验,对照相关招引优惠政策起草该办法。
(二)草案起草过程中协商情况。县领导高度重视该办法的制定工作,在投促中心征集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并多次进行研讨、修改和确认后定稿。
(三)草案合法性审查及征求意见情况。县司法局已对该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文件主要内容
该办法明确了招商引资激励对象、适用范围、激励标准、资格认定、落实程序、责任追究、政策兑现及附则,对激励措施及执行均有明确规定。
来源:渠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