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2022年驻点招商工作方案

来源:新蒲新区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2-03-29 11:40:44 阅读量: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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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产业大招商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通过持续开展驻点招商,主动上门对接,寻找意向企业,积极促进省外企业到新区考察投资,力争新区在2022年全省驻点招商工作中走前列,为助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作出新贡献,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驻粤招商确保每月拜访目标企业10家,邀请赴新区考察企业10家,引进产业项目10个,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新增产业到位资金不少于8亿元;驻成渝招商确保每月拜访目标企业12家,邀请赴新区考察企业30家,引进产业项目10个,合同投资额不少于8亿元,新增产业到位资金不少于5亿元。各驻点招商工作队参与策划、组织专场推介会不少于1场。

二、驻点时间

2022年3月—2023年1月

三、人员选派

(一)按照省、市关于“管产业就要抓招商”的要求,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从产业部门和经开区选派一批懂经济、懂产业、懂政策、懂谈判、会招商、健康状况良好的优秀干部。驻粤招商选派副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1名;驻成渝招商选派副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2名。

(二)区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投促局)要对选派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安全、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岗前培训,提高对接企业、推介产业、洽谈项目的素质和能力。

(三)根据“早组建、早培训、早进驻”的原则,驻粤招商时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进驻广东;驻成渝招商时间视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前往。

四、工作措施

(一)夯实招商基础。驻点招商人员要提前收集整理本地和驻地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扶持政策、要素保障情况等信息,以及驻地产业发展的自然资源、产业配套、资金等吸引产业集聚的优势,分析两地产业发展的互补性,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延链、补链、强链招商提供依据。

(二)拓宽资源渠道。梳理建立区内龙头企业在驻点地区的上下游合作企业联络台帐;梳理建立相关产业行业协会、商协会等社会团体、优强企业代表以及行业领军人物、专家学者联络台帐。

(三)精准对接目标。积极主动上门拜访目标企业,宣传新蒲区情、招商政策,就相关投资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沟通。针对有意向到新区投资考察的企业和客商,做好与客商和新区招商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服务,根据工作需要陪同客商回遵考察。

(四)建立走访台账。驻点招商人员要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制度,要按照要求填报拟走访企业,走访企业,意向企业、拟招商项目台账等报区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参与活动组织。参与新区在驻地举办的招商活动和联络对接,同时配合做好市、区在驻地举办的相关宣传推介活动。

(六)按时报送信息。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驻粤招商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报送工作情况,驻成渝招商人员按照“一周一专报”“一月一总结”方式向区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协调联动。区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向区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招商工作联席会,会商驻点招商工作,主动帮助解决驻点招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互通信息、共商协作,推动项目落地。

(二)加强日常管理。驻粤招商人员严格按照《贵州省驻省外定点招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省、市驻粤招商工作队统一管理;驻成渝招商人员在驻点期间由新区管委会委托遵义市政府驻重庆(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统一管理。驻点招商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省、市驻点招商的有关工作规定,廉洁高效开展招商工作,要树牢安全意识,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护,不得随意出入娱乐场所,不得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中发表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和图片,自觉维护个人形象、单位形象、新蒲形象。

(三)严格工作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考核原则,注重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对驻点招商人员到岗到位、拜访企业数、邀请企业来黔考察数以及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数量等进行督促检查,驻点招商工作成效每季度在全区通报1次。驻点招商人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具体考核由区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投促局)负责。

(四)强化工作保障。在驻点招商工作期间,驻点招商人员原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驻粤招商人员驻点招商期间,生活补助、交通补助、住宿费按照《贵州省驻省外定点招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报销,每月可报销1次遵义至广东往返交通费(陪同客商赴新区考察除外)。驻成渝招商人员驻点招商期间由“办事处”统一管理,所产生相关费用根据“办事处”的统一标准(来函)执行,由区投促局统一支付;驻点招商人员离开“办事处”外出招商产生费用按照《贵州省驻省外定点招商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遵义市新蒲新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新蒲新区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报销。当天往返的,按照差旅费规定补助生活费和交通费;当天无法往返的,按每天据实(不超过差旅费文件报销标准)报销,所有报销费用使用公务之家系统申报,由区投促局与“办事处”双方核实认定。驻点招商人员每月可报销1次遵义至重庆往返交通费(陪同客商赴新区考察除外)。驻点招商期间尽量采取集中区域拜访,根据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选择出行工具,确因工作需要,可采取网约车(租用专车)方式,并完善相关手续,再据实予以报销。所有驻点招商费用由区投促局纳入年度预算,从全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列支。

来源:新蒲新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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