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流程

来源:英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24 11:40:05 阅读量: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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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力度,理顺和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特制定英山县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流程。

一、信息收集和分析处理

(一)信息收集。各产业招商分局、各乡镇、县直单位积极广泛收集项目投资信息,对获得的有价值项目信息,应及时收集《英山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见附件1),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商办,设在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上报信息。

(二)信息分析处理。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对项目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召集相关单位综合研判。落户乡镇的文旅康养项目,由县招商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用地进行实地踏勘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对确定为重点项目信息的,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按产业类别落实牵头责任领导、产业招商分局重点跟踪联系。

二、项目考察洽谈

(三)实地考察。对重点推进的项目,由产业招商分局分析研判,确需外出考察的,经请示牵头领导同意后,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投资方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投资方投资实力和项目市场前景及相关要求。考察结束后形成《英山县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报告》(见附件2),供县招商办决策参考。

(四)前期洽谈。由各产业招商分局牵头,会同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与投资方进行项目前期洽谈。洽谈内容包括项目类型、投资意向、投资额度、市场前景、选址要求、工艺水平、利润分析、预计税收贡献、产品产量、环境影响、扶持政策以及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评审论证

(五)项目准入。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审委员会,由县分管招商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开发区管委会、文旅、招商、发改、生态环境、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水利湖泊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拟落户的招商项目,由县招商办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项目涉及单位召开项目准入评审会,各评审单位根据行业管理职责提出明确意见,确定是否同意准入并形成会议纪要。项目评审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工业项目:评审委员会同意准入的项目,直接进入准入程序。需要“一事一议”或评审委员会难以决策的项目,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文旅康养及其他项目:评审委员会形成初步准入意见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项目落户签约

(六)合同起草。同意准入的项目,由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根据前期洽谈的合同核心条款、评审会会议纪要、产业扶持政策,起草招商引资合同书,并与投资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合同文稿。

(七)合同送签。由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填写《英山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流程处理单》(附合同文本和会议纪要)进行传签,传签程序: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乡镇)→县司法局→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县长。

(八)项目签约。入园工业项目由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投资方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其他项目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单位代表县政府签约。

五、项目建设

(九)注册公司。由服务单位牵头,协助投资方全程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十)项目供地。落户的招商引资项目,由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土地保证金汇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后,在乡镇落户的项目,由土地收储部门启动土地收储,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启动土地供应,按招、拍、挂程序供地。在开发区落户的项目,按“标准地”进行供地。

(十一)环境和安全审查。由投资方申请,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环境和安全评价;生态环境、应急部门按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制度,负责作出评审结论。

六、项目履约管理

(十二)项目开工。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商等职能部门要为项目证照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按照限时办结的要求,为项目在环评、规划审批、征(用)地审批和建设审批方面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投资方应在取得项目开工许可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开工或延长建设期的,投资方须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批准。

(十三)项目劝退。按照《英山县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规定,对未按期开工或未按期达到约定投资额、产业政策调整、环保不达标、改变土地用途、违法经营、企业濒临破产或倒闭的项目,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约谈后不能整改的取消优惠政策并予以劝退。

(十四)项目管理。投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性质、用途进行建设,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建设条件,不得用未建土地抵押贷款。在启动建设及项目投产后,应按《统计法》规定主动申报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数据。

(十五)政策兑现。按照《英山县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规定,根据项目合同书约定和时序进度,由投资方向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审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和经信等单位,对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税收贡献、土地利用率、建设周期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按照评价结果兑现相应扶持政策。

本工作流程由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英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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