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
1、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符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招商项目,经预审通过后,优先保障用地,也可以“特事特办”,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
2、设立企业发展引导资金专户。每年专户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新入驻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引进、科技研发成果、企业纳税贡献、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引进单位和引荐人员的奖励等。
3、减免相关费用。新入驻的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劳务性收费全部免收(劳务性收费由县财政支付)。
4、加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力度。企业建成投产后,县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加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力度,促进企业发展。
5、落实“最多跑一次”承诺。项目正式签约后,一次预审会议通过、一个部门代理、一个公章生效,最迟不超过60个工作日,各部门帮助企业办理好开工各项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
来源: 西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