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关于建立招商引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1 12:10:29 阅读量: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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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青田县招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规范流程、明确职责、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原则,现就建立我县招商引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系统部署要求,突出高质量绿色发展主题,立足万亩千亿产业拓展目标,瞄准培育“123”产业主方向,用好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基金招商等方式,以虎口夺食的气魄和只争朝夕的干劲,全面推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山区加快跨越式发展先行区建设,努力成为浙江“华侨经济文化”和丽水“两个较快增长”的重要窗口。

二、主要措施

(一)项目招引规范化。每月由经济开发区、驻上海招商部、各相关职能单位报送产业前沿动态、土地要素现状、标准厂房、小微园等招商信息,由县招委办结合县域发展实际汇总更新。明确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准入门槛,禁止资源消耗多、产出贡献小、科技含量低、产业关联度弱的项目引入。引进项目首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容积率不低于1.5,且其他指标符合省定行业标准。严格实施项目首报制,工业项目有效信息要求第一时间报送经济开发区和招商中心,由经济开发区按照招商流程统筹推进项目招商工作;重大非工项目有效信息要求第一时间报送县招商服务中心,由县招商服务中心按照《青田县促进重大非工项目招商的若干意见(试行)》统筹推进项目招商工作。

(二)项目决策规范化。对洽谈成功且提交详细投资计划书的项目,由工业产业准入委员会按照“七评一看”评审机制(环评、危评、安评、能评、绩评、科技、土地评价,看企业实力)开展项目评价,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明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亩均税收、容积率等相关指标,作为县招委办兑现招商引资考核及相关奖励政策的依据。对于符合我县产业招引方向要求,不突破已明确政策的各类项目,由分管县领导牵头组建项目专班并提出实施意见。对涉及突破现有政策的项目,由分管县领导及项目牵头单位共同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由项目牵头单位进行政策洽谈,最终形成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三)招商协议规范化。招商项目签约前,各项目牵头单位须向项目所在领域主管部门上报协议具体内容,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进行项目准入核准,经核准后方可签约,确保招商项目能及时签约落地。工业类项目由青田经济开发区牵头负责,旅游类项目由青田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业农村类项目由青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重大非工项目按照《青田县促进重大非工项目招商的若干意见(试行)》执行。招商项目投资协议中须明确协议有效期,意向协议、战略合作协议首个项目落地有效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年,其他项目协议根据合作内容约定有效时间或合作期限。项目签约后,若2年内或协议约定期内项目无实质性进展,如重启项目开发的,须重新进行协商签约。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资源类(水利、风能等)项目、重大非工(含商住开发)类项目,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签约。

(四)落地服务规范化。围绕项目的落地、达产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落地所在乡镇(街道)主动参与,健全完善落地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对于重大项目,纳入县重大项目攻坚计划,成立由县领导为组长、项目落户地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服务专班,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五)绩效评价规范化。工业项目落地后,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严格按照项目标准地及投资协议约定,对企业达产情况包括税收、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用地标准地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并严格按照我县“五要空间”工作要求执行。非工项目的达产验收由相关职能单位牵头负责。对于达产情况达不到原招商协议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整改(或退出)建议,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招商每月研判机制。持续深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县领导结合“一联八”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盯引工作,细化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原则上每月上旬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工作例会,“双招双引”领导小组各专班通报阶段性成效,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部署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各专班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碰头会,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清单化推进机制。各项目牵头单位按照“谋划储备清单、上门推介清单、盯引洽谈清单、签约落地清单”(“四张清单”)中的牵头单位自行认领工作任务,按月排定年度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落实,并每月上报清单项目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通报更新进度一次,年终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评定成效。

(三)健全产业链链长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球特种钢制造产业链、电动车智能出行产业链、电竞未来产业链、时尚鞋服产业链、电子电器产业链和生命健康(食药机械)产业链、高端阀门制造产业链等七大链长制,分别由相关县领导担任链长,强力推动产业链招商。对重大招商项目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行县级统筹,对建设、生产、创新、资金等需求要素优化配置、集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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