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濉溪县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濉办发〔2021〕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淮北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淮北市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加强濉溪县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全县产业发展层次,推动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商务局认真学习研讨中央、省、市、县经济会议精神,立足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现状,结合往年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借鉴其他省、市、县先进经验,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现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意见》。在多次征求县委督查考核办、财政局、经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开发区、濉芜产业园等相关部门、园区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意见》,通过了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报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后,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夯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签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
五、主要内容
本文件包含两项内容:一是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及任务分解,二是2021年度濉溪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一)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三个部分,从明确招商重点、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系统论述了2021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方向,同时保留了一些有意义的经验。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二)2021年度濉溪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办法》分为考核对象、考核组织、考核指标及办法、考核细则、奖项设置、督查调度、其他、附则等八个方面。对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量化考核,表扬奖励先进,激励鞭策后进。
六、创新举措
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对2021年度濉溪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各镇、园区侧重于考核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各招商团重点考核新增规模项目个数、新开工项目个数、新签约项目个数。增加招商三团,招商六团增加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招商八团增加水务局、交通投资控股公司,招商十团副团长沈志华调整为刘鎏。取消了对县委督查考核办的任务分解。
2021年度濉溪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在2020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1)考核指标变化。对载体单位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新增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化率考核指标,取消工业项目投产率。
对重大项目组及各团考核指标进行调整:新增跟踪落地项目。总部经济和平台公司项目不纳入税收考核范围。(2)奖项设置变化。新设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嘉奖。(3)对载体单位,按综合考核得分评选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招商工作经费200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招商工作经费100万元;三等奖3名,奖励招商工作经费50万元。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招商人员,政府予以嘉奖。新增没有目标任务的单位,落地招商引资规模项目并经招商考核认定,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取消完成任务奖,调整大项目奖。新增重大项目组、招商团考核指标:跟踪落地1个项目,可冲抵招商引资规模项目任务个数。当年独立完成项目落地,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
取消商务局参照乡镇标准奖励工作经费的做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发挥县级领导高位推进作用,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共同推进全县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二是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完善政策兑现办理手续;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公众号、座谈会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 长 黄 娣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炳琦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任明建
咨询电话:0561-6077665
0561-6071259
0561-6077230
来源:濉溪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