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招商中心办公室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望江县招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3 11:50:24 阅读量: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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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第一要事”“第一抓手”“一把手”工程,着力打造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和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的产业发展生态,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十四五”期间“进百强、上台阶”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领导责任,体现担当作为

1.实施顶格战法。市领导要把推进“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主攻重大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关市领导担任产业链链长,领衔推进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双招双引”工作,形成顶格谋划、顶格协调、顶格推进的工作格局。

2.突出“一把手”工程。将“双招双引”实效作为考核“一把手”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准。各县(市、区)(含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下同)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双招双引”的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出征找项目、主动对接谈项目、亲自调度抓项目,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双招双引”任务。

3.压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是“双招双引”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谋划“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开发园区队伍建设、发展空间、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事一议”的重大项目要勇于担当、敢于决策、及时拍板。

二、聚焦发展目标,提高招引质量

4.突出招大引强。紧盯头部企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着力招引一批体量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业态模式新、发展效益好的项目。要围绕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信息技术、生命健康、装备制造、新型能源、数字创意、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等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招引一批“高大上”项目,以大项目支撑安庆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和桐城市每年要招引不少于1个投资额3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他县(市、区)每年要招引不少于1个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各地要力争在招引50亿元、100亿元以上大项目上有突破。

5.招引科创平台。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大力引进创新资源,优化利益传导机制,建设创新体系。鼓励县(市、区)、开发园区、骨干企业等主体与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合作,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投入、有成果的标准,建设创新联合体、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和桐城市每年要招引建设科创型平台不少于5个,其他县(市、区)每年招引建设不少于3个。

6.引进人才团队。创新引才用才方式,出台人才落户、子女教育等支持政策,加速引进人才集聚。依托重大项目、科创平台、骨干企业等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来宜创新创业。开展“安庆精英宜城行”等活动,引导安庆籍优秀人才回乡创新创业。支持安庆师范大学和市属高校深化与国内一流高校合作,引进高精尖人才和高水平办学理念,提升本地高校产业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申报1个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

三、拓展招引途径,提升招商水平

7.组建县级干部招商组。从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县级干部招商组,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各县级干部招商组要深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广泛搜集招商信息,挖掘、跟踪项目线索,积极开展项目对接和洽谈工作。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招商中心加强对县级干部招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每半年开展业绩考核。

8.推动产业专班招商。围绕省“10+N”新兴产业,结合安庆实际,组建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若干新兴产业专班,负责重大项目招引、新兴产业培育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形成省市上下对接贯通的工作体系,各地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9.运用基金招商。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至少设立1支产业招商基金,积极引进GP、LP,约定返投比例和退出方式。各县(市、区)要扩大现有产业基金的实缴到位资金规模,提升资金要素支持重大项目落地的能力。推进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孵化加速。借助与深创投、安徽省投等创投机构的合作平台,深度挖掘项目资源,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到安庆落户。筹建筑梦新区“基金小镇”,链接更多优质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投资机构落地安庆。

10.促进以商招商。各地要服务好已落户企业,形成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制定引荐项目的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利用专业知识、人脉资源,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引进上下游配套项目。

11.鼓励委托招商。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园区采用市场化模式与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运营商、专业咨询机构、企业联合会、研究设计院等中介组织机构建立合作,重点引进头部企业、上市公司和科创平台及人才团队。

12.发挥商协会作用。市县两级和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要组建完善优势产业商协会;引导商协会参与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为推动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委托商协会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地承办“双招双引”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支持对接国家、省商协会利用我市会展中心场馆资源牵头举办行业性展会、峰会。

13.提升专业化水平。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要面向全国招聘一批专业性人才,通过加大培训频次、赴企业一线跟班学习等措施,打造一支懂产业、懂企业、懂技术、懂政策,能与产业高端对话、能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招商人才队伍。聚焦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强产业研究,科学谋划招引项目,建立重点招商企业信息库,绘制招商地图,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招商。

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保障

14.优化高效服务。通过创优营商环境,打造“双招双引”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借鉴各地先进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完善深化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监管理念和形式,简化企业变更和注销,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水电气公用事业服务。

15.设立服务中心。市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加强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协同推进“四送一服”工作。专门服务“双招双引”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运营发展,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受理、交办、督办、反馈机制,统筹解决项目推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16.解决用地瓶颈。加大用地保障,积极争取将重大招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争取省级统筹用地计划指标;其他招商项目实行“增存挂钩”机制予以保障,即其所需用地计划由各地按照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面积,争取一定比例的奖励计划;鼓励使用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鼓励开发园区内工业用地升级扩容。

17.保障企业用工。各县(市、区)要压实招工属地责任,建立招工风险金制度,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人社部门全面摸排各类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掌握人力资源供需情况,积极协助企业招工;要强化职业教育,扩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推进产教融合,安排毕业生在本地实习,逐年提升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实现2025年达到50%以上。

18.优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采用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重特大项目落地。引导金融机构推广“科技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实施金融暖企行动,加强政银企对接。对专项贷款中确需担保增信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

19.调整财税体制。坚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完善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各地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由属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提高城区载体“双招双引”的自主决策能效。

20.强化政策指导。制定全市“双招双引”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原则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厂房代建、上市融资、贷款贴息、人才补贴等“双招双引”项目优惠政策的范围、条件、界限等,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特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各县(市、区)可根据项目实际具体实施。

21.发放服务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家发放“宜城优才卡”“宜商服务卡”,按照人才梯次和投资额度确定“两卡”不同等级,在交通出行、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服务。

22.强化招商部门建设。各县(市、区)要重视招商部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班子,充实一批理念创新、事业心强、作风扎实、专业基础好的优秀人才到招商岗位。同时建立激励淘汰机制,加快人员流动。

五、实行高频调度,务求推进实效

23.开展月度调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市直部门和县级干部招商组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各县(市、区)科创平台建设、人才团队引进情况。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全面调度“双招双引”推进工作以及企业服务中心受理的企业诉求办理工作。

24.开展双月座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家推动产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现场协调解决。

25.开展季度考评。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招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双招双引”工作进行现场核查认定,形成考评意见,并在“三看三比”专项活动中予以通报,考评意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6.开展“三看三比”。每季度开展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三看三比”活动,通过集中观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察先发地区经济发展、各地各单位交流发言、市领导综合点评等方式,看招商引资成果、学先进发展经验、比项目推进成效、评园区发展态势,形成“双招双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7.开展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招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全年“双招双引”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以15%和10%的权重分别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其中招才引智工作在县(市、区)“双招双引”考核中占10%的权重。未完成工业大项目任务的县(市、区)不予评定“双招双引”一、二等奖。

六、实行考核奖惩,建立容错机制

28.突出正向激励。对“双招双引”考核成绩优异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奖金可分配至个人,其中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各奖励奖金总额的10%。对能力突出、成果显著的个人,予以倾斜奖励;同时,政治素质过硬、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可优先予以提拔或重用。出台市本级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各地可参照执行。

29.实行约谈问责。对照月调度、季考评、年考核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成绩不理想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进行约谈;对在“双招双引”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0.推行尽职免责。各地要建立完善“双招双引”容错免责机制,探索“双招双引”集体决策事由及结果在纪委监委备案。在“双招双引”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经过科学评估、民主决策等程序,对现行行政审批等制度有所突破,但最终因不可控或不可预知的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一定损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

各县(市、区)、市筑梦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解读单位:望江县招商中心 解读人:招商中心办公室  解读时间:2021年12月  咨询方式:0556-5781918

来源:望江县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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