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了进一步改善、优化投资环境,以“抓项目、抓政策、抓资金”为抓手,集聚多元要素,引进落实项目、巩固扩大投资、增强发展后劲,提高金平县对外对内开放水平,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材和管理经验参与的开发和建设,结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起草了《金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旨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瓶颈障碍,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宽松、积极、务实、高效的投资促进氛围,释放招商引资动能,创新激发有效投资活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起草过程
以2018年版本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基础,参照省、州及其他部分县市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形成初稿,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2021年9月17日,经金平县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0月26日,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有关内容《金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一共18条。主要涉及:投资形式、土地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扶持政策、奖励政策、服务政策、社会招商奖励等方面,具体如下:
第一条,简要说明本办法出台的意义。
第二条,明确外来投资商的范围。
第三条,明确了鼓励投资领域和招商引资范围共11个方面。
第四条,明确了该办法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第五条,明确了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形式。
第六条,明确了招商引资项目的土地政策,共6个方面。
第七条,明确了招商引资项目财政税收政策,共6个方面。
第八条,明确了对在金平县投资的国内外投资商、企业的扶持政策。
第九条,明确了在金平县投资成立公司并在金平纳税的企业的奖励政策,共5个方面。
第十条,明确了营商环境中招商引资的服务政策。
第十一条,按照“谁引进、奖励谁”的原则明确了社会招商奖励,共4个方面。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了《金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的核准办法、奖励方式。
第十四条,明确了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明确了招商引资项目在建设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法行为,一律取消所有优惠待遇。
第十六条到第十八条,明确本办法适用范围及时效,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来源:金平县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