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强县,提升招商引 资质效,优化发展环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投资符合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 项目的县内外投资者。
第三条 凡在我县乡镇投资及在县开发区、高铁经济试验区、 阳平芳吸工业园区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及以下的项目, 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决定是否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 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县政府研究决定是否引进;重大项目报县委 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引进。
第二章激励政策
第四条凡在我县投资兴办工业企业,其所用土地均执行我 县最低工业用地价格。
第五条 县政府在县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纳入 财政预算,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
来源:大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