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街道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辖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社区每年至少完成1个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社会服务业项目。
二、奖励条件
1、招商引资奖励项目以工业生产型项目和服务业项目为主。
2、招商引资奖励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引资额。
3、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益性项目、政策性工程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4、实行招商引资工作周汇报、月评比、季观摩制度,观摩成绩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奖励办法
(一)经费以奖代补
1、引资创办企业的,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奖励社区办公经费3万元;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奖励社区办公经费5万元;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奖励社区办公经费10万元;8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的,奖励社区办公经费15万元;1亿元以上至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社区办公经费20万元;2亿元以上的,奖励社区办公经费50万元。
2、引资创办社会服务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奖励社区办公经费3万元;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奖励社区办公经费5万元;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奖励社区办公经费10万元。
3、引进外资,用于兴办独资、合资、合作生产性企业者,每到位100万美元,奖励社区办公经费3万元(人民币)。
4、新办企业投产后,产生税收的,按街道税收实收部分的30%奖励给社区,作为服务居民费用。
(二)政治待遇
1、对引资数额较大,成绩特别突出的社区干部、组干部和社区人员,享受以下政治待遇:①优先吸收为中共党员。②优先推荐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担任组干部。③优先推荐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④优先评先评优。
2、引资数额较大、成绩特别突出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享受以下政治待遇:①是一般干部职工的优先选拔到中层工作岗位。②是干部身份的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③优先评先评优。
四、奖励时限
凡当年度引进并进入实质性建设的,当年先兑现奖金的50%,项目建成投产当年,再兑现剩余的50%。对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类项目,按工程建设投产进度分年度进行奖励。
注:此《意见》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有出入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为准。
来源: 商圣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