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曹静
招商引资一直以来都是各地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相继出台各地自己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区域间的竞争也处于激烈状态。招商引资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财政收入的增长,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并在今后加以完善。
一、目前我区招商引资企业财政分片现状
1.对引进500万元以上新项目可以不完全属地。根据我区现有的财政分片办法,引进500万元以上新项目,以书面备案为先的原则,据此认定将来成功引进项目财政分片的归属方。这个政策可以理解为谁先备案归谁,和经营地无关。
2.区内企业搬迁无法完全属地
根据西湖区财政分片办法,区内企业搬迁对上年财政收入在30万元以下,财政分片不作调整;30万以上由迁入地提出申请,区财政核实后,次年以实际经营地确定财政分片。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搬迁企业第三年超过30万,也都是不能完全属地,永远在异地“插花”。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经营地和实际财政分片不完全一致,和财政收支相匹配的原则不符。
2.同区内各街镇平台间争夺优质企业的竞争一直存在。500万元以上各街镇平台可以互相“抢”。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大家拼服务,这样的竞争是好现象。但也存在为拼财力,给予特别待遇来达到互相“挖”企业的目的,造成招商引资向无序的方向发展。
3.区内存在无序竞争,区域间收支差距逐渐拉开
企业存在通过在区内不同街镇平台的比价,不断提高自己的谈判筹码,最终选择条件最“优惠”的区域。同一区内这种不规范的招商引资竞争导致企业的无序流动,扭曲了市场竞争环境,也影响了区内可有财力。
三、完善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建议
1.招商引资企业完全属地。经营地在哪,享受哪个区域的公共配套,公共资源,公共服务,企业就属地哪个街镇平台,支出完全跟着收入走。
2.区内企业搬迁一律属地管理。不管当年财政收入多少,按企业经营地一律属地管理。
3.招商引资区内区外区别对待。对区内企业搬迁,各街镇平台不能私自出台优惠政策,拼服务而不是拼“政策”,减少区内的无序流动。对区外招入的企业,应加大财政分成力度,应予重奖。
4.区域间建立共赢机制。深化区域合作,建立招商引资合作平台。对财政供养人口多,公共支出压力大的老街镇,可以采取资源共享、约定税收分成等方式开展区域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从而降低招商引资的交易成本和竞争成本,把招商引资导致的恶性竞争转变成良性互动,实现区域间的共赢。
来源: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