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深度合作,进一步落实黄杭科创飞地(成果转化中心)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方式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驻点招商队伍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由区分管区长担任,队员分小组分批入驻。队伍总人数8—12人,每小组2—3人(人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投资促进局根据条件选派并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每小组入驻时间为2—3个月,分四批入驻,每小组设小组长现场负责制。重点引进电子及新材料、汽车与装备制造、生物科技三大主导产业等。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善于交往,吃苦耐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懂经济、善招商的干部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工作期满后,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三、选派任务
1.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把握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与招商引资工作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基本区情、产业政策和招商引资业务知识。
2.全面熟悉招商区域经济社会及企业发展情况,加强与各地商会、协会及客商的沟通与联络,广交朋友,建立招商引资网络。
3.学习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管理理念。
4.全程参与履行杭黄“科创飞地”运营公司及黄杭“双创双融”产业园建设合作协议;参与“杭黄基金”合伙企业管理;参与长三院杭州分院对屯溪区所有投资项目的跟进工作。
5.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选派程序
1.组织报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选派驻外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关心屯溪发展、热心招商工作的同志积极报名,把优秀的干部推荐上来,“走出去”锻炼。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推荐一个,组织部门根据需要也可直接选调。
2.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投资促进局根据选派条件,对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社交能力、发展潜力以及是否具有招商资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研究确定。区委组织部、投资促进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初步选派人员名单,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研定。
五、相关保障
1.工作保障。驻点招商人员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实行专职招商。选派招商期间,其行政、工资、福利等关系在原单位不变,所在单位职务继续保留。
2.组织保障。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负责外出招商期间人员管理。
3.生活保障。住宿统一安排在杭州市江干区九昌路15号聚英公寓(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住宿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区投资促进局统一安排;餐费按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标准每天100元补贴,如发生接待,则按接待餐数核算(每餐扣除30元)。组员如果没有工作任务,原则上可以每周返屯一次(自行调整在确保驻点不断人的情况下),差旅费照常核算。
4.经费保障。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统一安排,经费管理实行队长负责、经费包干、统一建账、规范使用。
来源:屯溪区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