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提质升级,打造经济发展新优势,进一步提升投资吸引力,推动全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围绕“三城三地三中心”的城市定位和产业需求,深入实施“四大战略”,扎实推进“七大行动”,开展招商引资突破行动和重点产业招商提升行动,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举措,着力健全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促进引资引智、引企引才高度融合,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8%以上,投资亿元(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十大生态产业项目占比30%以上,招商引资总量位居全省前列,达到关中平原城市群中上水平。
二、实施招商引资突破行动
(一)实施百亿产业招商突破行动。围绕打造电子信息、医药食品、新材料3个百亿级产业链和机械制造、电工电器、新型建材、新型能源、纺织服饰5个50亿级产业链,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需求出发,实施招商突破行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抓总,实行“一项行动计划、一套扶持政策、一个产业项目库”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动产业链招商提质提效。支持县区聚焦特色产业,实施十亿级产业链招商行动,建设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实施园区招商突破行动。依托经开区、天水国际陆港、农业园区和各级各类园区等重大平台和载体,制定招商引资突破行动计划。支持经开区实施扩区增容,在权限范围内自主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扶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支持各类园区按照产业特色建设标准化厂房,探索与知名企业合作共建园区,鼓励采取土地入股、股权投资等方式整体开发产业新城。(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招商局、陆港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实施招大引强突破行动。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三个500强”大型企业以及各类优质创新企业、行业隐形冠军、细分领域小巨人等开展招商,推动在天水设立区域总部、制造基地、物流和结算中心等重要功能性机构。组建招大引强招商攻坚小分队,赴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等区域,积极务实开展宣传营销、产业推介、信息收集、考察对接等工作。抢抓央企战略性布局调整机遇,定期在央企集中地开展央企招商环境说明会、项目推介会,鼓励本土企业引进央企战略投资和股权合作。(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突破行动。支持国有投资公司联合各类园区建设承接平台,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园区搭建1—2个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定期开展小规模、多形式、重实效的对接活动,推动多维联动招商。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强化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要素配置,大力引进中东部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积极探索与意向园区共建“飞地产业园”,提高经济要素流通效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工商联、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实施重点产业招商提升行动
(五)实施现代工业招商提升行动。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要求,围绕巩固升级集成电路和新材料2条百亿级产业链,做大做强机械制造、电工电器2条装备制造产业链,完善提升新型建材、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纺织服饰4条加工制造产业链,建立链长资源库、目标企业库、投资环境资源库、配套服务资源库、市场客户库,开展“链长式”集群培育招引行动。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引进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针对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弱项,开展填空式招引,精准引进技术研发机构、关键技术团队,培育一批服务工业企业升级的生产性服务创业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六)实施现代农业招商提升行动。围绕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以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为重点,依托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园区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省内外农业科研机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的对接交流,重点引进一批标准化、机械化生产程度高的规模化种养企业、果蔬及肉制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大型农产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高科技智慧设施农业企业,支持发展一批农机作业、生产拖管、农资供应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种养示范和农业科技研发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农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招商局、市供销社、陆港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七)实施文化旅游招商提升行动。依托全市旅游资源优势,引进一批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全域旅游、农业公园、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等项目。围绕伏羲文化旅游产业园、麦积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卦台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大地湾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引进国内旅游产业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知名度高的文旅大集团,形成带动效应。围绕“秦州八景”引进一批精品民宿村、研学旅游等创意性项目。围绕天水特色文化资源,重点引进一批文创团队、网红团队,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新业态,实现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通道物流招商提升行动。围绕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建设,引进冷链物流产业园、铁路物流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等项目。围绕中梁空港新城建设,引进交通枢纽综合体、航空基地PPP项目、临空商务、航空物流、保税物流、综合物流、电商物流及物流综合服务等项目。围绕中国(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引进一批信息港、智能仓库、冷链物流等陆上港口项目。围绕通道物流开发建设管理,引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企业和专业化经纪人,着力把天水打造成陇东南区域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局、陆港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九)实施数据信息招商提升行动。开展大数据信息产业育链行动,引进发展一批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成长性好的优强高科技企业。建立行业企业信息库和政策扶持资源库,围绕人工智能、5G、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区块链等六大新领域前沿技术,引进落地一批极具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初创型企业。以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数据信息科技产业园、便民服务信息化平台、人工智能教育、有机农副产品可追溯服务平台等为招商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云计算、大数据龙头企业,实现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智库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陆港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实施中医大健康招商提升行动。开展健康养老产业、健康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领域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老年产业用品、康复辅具产业、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专业化养老机构、养生养老特色小镇等项目。开展特色中药和医疗器械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建设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生产加工基地、西北生物药原料基地,打造中成药饮片产业链、生物技术药产业链、医疗器械产业链等三大产业链。开展卫生健康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智慧医疗服务等领域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社会资本开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美容医院、疗养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举措
(十一)突出规划引领。按照产业布局和县域经济发展优势,编制产业地图,绘制产业链图谱,注重各类园区等承接平台精细解读,分析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链长企业、龙头企业情况,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综合信息库。聚焦科技创新,建立前沿技术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库,谋划包装对应的新风口项目,支持委托第三方谋划包装“高新特精”的招商推介项目。建立已投资企业和意向投资企业信息库,分类推进在建项目和在谈项目。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立招商项目库,动态管理入库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构建招商网络。精心策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的综合性招商、分管负责同志带队的专题招商推介和洽谈活动。充分发挥兰洽会的招商引资主渠道作用,切实利用好进博会、伏羲文化节等重点节会平台,集中开展项目洽谈合作。建设市县(区)智慧招商平台,实现要素数据集成共享、企业数据云端共享,精准开展网上洽谈、线上招商。支持本土企业通过合作、参股、混改等形式以企招商。积极探索与行业商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智库、园区运营商等专业机构开展委托招商。发挥“麦积山论坛”汇集两院院士的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国内外著名企业、高校院所在天水设立研究机构、研发基地,鼓励市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载体,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融合的“双招双引”。(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各驻外机构,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五、完善招商引资支持政策
(十四)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协调落实省级落地投资奖、招大引强奖、经济贡献奖等各项激励性奖补政策。对投资额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按照其投资额、综合运营效益给予不同等次的支持奖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视其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程度,可分档奖补,由企业用于增加研发投入及投资再生产等;根据其高管、核心科技人员对地方的财力贡献,给予相应奖补。支持县区政府充分使用财政奖补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自主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成功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的引进人(指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商协会等非考核主体和个人,公务人员除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加大市级统筹力度,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优先保障重大招商项目所需用地,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优化产业用地规划,对市级确定的十大生态产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期缴纳。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六)加大基金扶持。加大天水市环保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新设立天水市乡村振兴基金、天水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天水市城市更新改造基金、天水市企业应急周转基金。对市列重大招商引资产业类项目,可根据投资规模、产业层次、预期税收贡献等确定投资比例,原则上持股比例不超过3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
(十七)落实税收优惠。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对张家川县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金融支持。加快建设“天水市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加快推动100亿元的“天水市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落地实施,尽快落实并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3亿元风险补偿金的增信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开发符合招商引资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引导政府类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优惠便捷服务,利用融资担保业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担保。(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
(十九)提供人才引进保障。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落户限制,有落户意愿的全部在当地及时落户。持有居住证的,同等享受当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政策,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一同来天水并有意愿在天水就业的,根据其配偶原工作单位性质,如果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安排到市级相关事业单位工作,非在编人员的,多渠道协助推荐安置就业。加大人才专项住房建设供应力度,三年内筹集建设不少于1500套人才公寓;对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高层次人才,自主在我市购房的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对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一定数量的租赁住房,五年内给予租金全额补贴。支持各县区和各类园区建设人才公寓,对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等予以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局。)
(二十)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全面兑现落实《天水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优惠政策查询库,用足用活用好各类产业政策。各级政府认真履行依法依规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和承诺的优惠政策,将兑现承诺作为政府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履行对社会承诺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承诺兑现、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推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更多群众关心的高频办理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国家级开发区依法享受省级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开发区依法享受市级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政策。开展“放管服”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健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受理、处置、化解等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和逐项销号。(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大厅、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智库办,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快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备案”,后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书面备案文件。坚持并联审批、项目管家、绿色通道等做法,推行联合评估、联合勘验、施工图“联合审图”、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力争实现重大工业生产建设项目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不含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三)加大“项目管家”服务。健全完善“项目管家”服务机制,对新引进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合同利用外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经认定的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列入“项目管家”服务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和协同推进机制,落实专班组建、信息收集、现场办案、分解调度、考核督导等措施,优先给予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支持。(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四)推行项目代办服务。强化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构作用,成立实体化运行的市、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对暂时不能实行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统一实行代办服务。代办服务实行分级办理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重点以代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主。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配备代办专员,提供“全程式、跟踪式、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五)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机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采取组织督查、专项检查、组织市场主体座谈会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全方位监督。(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政府政务大厅,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七、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参与、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大招商格局,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县区、联系招商引资牵头部门包抓机制,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引荐推介知名企业和骨干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听取招商引资专题工作会议机制,每年10月份之前各县区、经开区、各产业招商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承担好产业链招商、项目落地推进职责,形成切实可行的活动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七)强化督查考核。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设定招商引资成效评价指标,对签约项目落地情况进行“月跟进、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完善招商引资成效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实施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分县区、分行业量化考核,集中开展考核表彰和跟踪问效,对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并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约谈。(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八)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市县招商引资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招商一线,把招商引资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加强业务培训,分类分级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全额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产业招商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加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容错机制,对在招商引资中出现失误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容错免责,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来源:天水市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