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则经济兴,项目来则经济活。我区党委、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优势产业强势发展,出台了“创新驱动30条”、“职教24条”、“高端数控机床17条”、“大数据发展20条”、“高质量发展18条”等一系列鼓励政策,为企业在永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节选政策如下:
一、《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政策节选:
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引进激励政策,鼓励打造高端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重奖。对在永设立独立法人的高端研发机构,依据单位及其员工税收贡献额给予连续三年的研发补助。对自建自用科研用房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加速折旧。实施研发机构法人化改革。鼓励在永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内部研发机构转变为“投资多元、市场运作、管理现代、开放共享”的独立法人实体,从成本中心变成利润中心,大力发展研究院经济。独立法人研发机构需租赁母体之外的孵化平台厂房、办公楼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补贴。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按照认定的年度实际研发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按研发投入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一个纳税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返还50%。
二、《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高地的意见》政策节选:
1.高校学生总数当年增加100人及以上奖励学校300元/人,中职学校学生总数当年增加100人及以上奖励学校200元/人。
2.院校新设立符合永川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按本科、高职、中职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补贴。
3.为永川企业开展的订单式学历培养班且每班不低于30人,毕业后按本科、高职、中职分别奖励学校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
三、《关于加快以高端数控机床为主导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政策节选:
1.支持企业来永投资。企业购买土地投资建设生产厂或研发基地,生产高端数控机床及主要零部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投资规模和建成后产值及税收的大小,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以不低于实际土建投资额的30%配套产业发展资金予以补贴,鼓励企业加快建设。从区外搬迁到永川生产高端数控机床的,给予企业一定的搬迁、装修补贴。租用园区标准厂房生产高端数控机床的,5年内免收租金。
2.鼓励企业加快发展。企业投产后五年内,根据企业每年对永川财税的贡献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不低于永川税收实际留存额的60%,奖励企业一定的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高竞争力。产品销售到永川区外的,按销售额(不含税)的2%给予物流补贴。物流补贴总额不超过运输机床产生的实际费用。在永川综合保税区建成前,企业生产的高端数控机床,经保税区仓储再“出口”销售到国外,对永川至西永保税区物流、报关及退税产生的费用实行全额补贴。通过渝新欧铁路进口的零部件,用于永川生产高端数控机床,从渝新欧铁路终点到永川的运费按一事一议补贴。
四、《关于加快永川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节选:
1.对新设立的企业,坐席规模300-500席,给予最高4000元/席的坐席补贴;坐席规模500席及以上,给予最高5000元/席的坐席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已设立且坐席规模在300席以上的企业,给予1500元/席的新增坐席补贴。
2.对新设立且坐席规模在300席以上的企业,第1-5年最高每年分别给予10个月、8个月、7个月、6个月、5个月的房屋租金奖补,第6-10年每年给予3个月的房屋租金奖补。对已设立企业,第6-10年每年给予3个月的房屋租金奖补。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资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新设立且坐席规模在300席及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对永川区地方经济贡献额度,最高给予第1-2年80%额度、第3-5年50%额度、第6-10年20%额度的资金奖励。
4.坐席规模300席及以上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就业6个月及以上,给予企业500元/人的用工补贴;若同一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1年及以上,再给予企业追加500元/人的用工补贴。
五、《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节选
加快实施“机器换人”。全面落实“高端数控机床17条”等政策,鼓励企业购买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智能装备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对购买永川造智能装备实施“机器换人”,且采购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采购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买区外智能装备实施“机器换人”,且采购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采购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深度应用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和系统间的集成应用,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对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实施信息管理系统集成,且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关于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政策节选:
1.企业完成股改并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2.企业因改制时实施内部资产重组、股权重组或转让、利润调整、财务调整、资产评估增值等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股改完成并变更注册后,给予企业区级留成等额资金扶持;在重庆股权交易中心OTC科创板、成长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的奖励。
3.企业改制后,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当年起3年培育期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增量部分,给予企业区级留成等额资金扶持。
4.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200万元奖励:企业通过券商内核并报送挂牌备案文件,给予80万元的奖励;正式挂牌再给予120万元的奖励。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