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实现产业项目从招引落户到开工转化的全流程推动。以“抓项目、抓政策、抓资金”为抓手,集聚多元要素,引进落实项目、巩固扩大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区投促局根据主要领导工作安排,结合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明确崇川区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界限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瓶颈障碍,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宽松、积极、务实、高效的投资促进氛围,释放招商引资动能,创新激发有效投资活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
一是注重方向性。本办法中设定的政策标准为产业项目扶持政策上限,而非普惠政策。项目具体享受的政策要根据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决定,各实施主体在招商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范围区间内研究确定。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既强调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招商引资,又重在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从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宽松的环境。
二是注重指导性。为各板块招商引资指明方向和路径。这次《办法》制定没有长篇累牍,就是简简单单“21条”意见,考虑到各片区发展程度、产业结构不同,以及每个项目的差异性,《办法》提供了某项政策最高优惠到什么程度、给多少奖励,更多是指导各地怎么样招商引资。
三是注重实效性。项目享受各项扶持政策力度要与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项目产出等责任相匹配,政策兑现时间要与项目建设节点相匹配。对不使用区级资金支持、不新占用土地资源、在本扶持政策界限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由各街道、园区自行决策。对突破本政策界限上限,动用区级资金支持、需新占用土地资源的项目,相关单位按权限提交重大项目指挥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讨论决策,体现了分级分类、权责对等的导向思想。
三、主要内容
共分5个板块,21条。
第一板块,由第一部分组成,明确了崇川区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界限的办法使用的主要原则。
第二板块,由第二部分组成,明确了办法的适用对象。
第三板块,由第三部分组成,明确了办法的奖励标准,其中包括办法的奖励上限计算方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安全环保评价、经济效益评价和奖励资金兑现方式。
第四板块,由第四部分组成,明确了落户扶持、运营扶持、科研扶持、人才扶持和金融扶持等相关内容、扶持条件及扶持标准。
第五板块,由第五部分组成,为办法附则。
四、起草过程
(一)酝酿起草。8月初对《办法》的架构、内容进行研究酝酿,参照周边县市和先进地区的优惠政策,形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初稿完成后,投促局在8月中旬向区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方反馈的修改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专门就《办法》的起草内容向分管区领导进行了报告。
(三)会议审议。8月下旬,结合相关会议精神,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了相关职能意见。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