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余云(党组成员、投资服务股股长)
为更好地了解《无为市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特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意义重大。依据芜湖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2021年度载体单位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芜招领〔2021〕 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考核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全市“双招双引”大会精神,促进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招商引资质效,提高招商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和资金到位率,增强全市上下参与招商、服务投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中心初拟了《考核办法》,3月31日由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府办牵头召开征求意见会,市督查室、组织部、发改委、经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审计局、统计局、无为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参会,并提出意见建议。3月31日-4月2日,征求了20个镇的意见。依据反馈意见,我中心将《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落实“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以赴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统筹打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战”,让更多大项目、好项目顺利落地、茁壮成长。
五、主要任务
着力构建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项目评比和任务评判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抓招商、抓项目、抓产业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评估招商成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
(一)评选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依据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有效招商项目线索数、新签约项目数、新开工项目数和新签约项目开工率等指标,在A、B、C、D四类载体单位中评选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二)评选出优秀产业招商中心奖。依据牵头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有效招商项目线索数、新签约项目数和新开工项目数等指标,在十个产业招商中心中评选出优秀产业招商中心。
(三)评选出招商项目引荐奖。依据各单位引荐的符合标准的新开工项目,在未参加产业招商中心的市直及驻无各单位引荐的开工项目中评选出招商项目引荐奖。
(四)评选出优秀驻外招商机构奖。依据《关于印发<无为市驻点招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无投促〔2020〕15号),在五个驻外招商机构中评选出优秀驻外招商机构。
(五)评选出无为市招商顾问奖。依据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在载体单位推荐的招商顾问中评选出无为市招商顾问。
(六)评选出重大招商项目奖。依据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产业层次、投资方影响力、形象进度等指标,在各单位申报的招商项目中评选出重大招商项目奖。
六、创新举措
(一)调整载体分类。根据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的分类标准,将载体单位分为无为经济开发区、工业镇、特色产业镇、农业镇四类,结合自身特点设置目标任务。
(二)优化考核指标。载体单位的考核任务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外资项目和新签约项目开工率两个指标。突出工作重点,推动项目落地开工。
(三)拓展奖励范围。新增设置优秀产业招商中心奖、招商顾问奖,明确产业招商中心的目标任务,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四)健全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同时增加鞭策机制,双管齐下,灵活实施正反激励,并对载体单位实行一票否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招商引资考核领导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招商引资市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督查室、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中心,具体负责招商引资日常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完善监督机制。市督查室监督考核工作,确保考核项目真实、有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市投资促进中心每半年对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有效招商项目线索及签约、开工项目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明考核纪律。对招商引资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供相关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所获奖项,追回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执纪问责。
(四)落实奖惩工作。各奖项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获奖单位自行制定分配方案,着重奖励项目引荐、谈判、落地服务等有功人员。项目第一引荐人的奖励原则上不少于奖金总额的20%。后进单位需在全市招商引资大会上做表态发言。
八、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无为市投资促进中心,解读人:余云,联系电话:0553-6616906,邮箱:1027382780@qq.com。
来源: 无为市投资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