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仪陇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商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招商引资信用承诺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治建设三个方面,着力解决投资领域推托绕磨、虚假承诺等损害投资方合法权益、影响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投资促进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合同审核。严格合同谈判、起草、送审、签订等环节,遵守履约程序,凡是需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必须经发改、司法、经信、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合法性、规范化审查,确保投资协议合法有效、公平公正,依法维护投资权益。
(二)公示公开。出台招商引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利用外资等政策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投资公众号、重大招商活动平台等媒介对外公示公开,让投资者了解政策、认识仪陇、走进仪陇。
(三)诚信履约。弘扬契约精神、崇尚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投资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凡是协议约定的奖补政策及扶持承诺按照约定节点坚决予以兑现,因不可抗力导致难以如期兑现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全程监督。全程监督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信用行为,建立政府违反诚信行为举报、投诉平台,成立受理举报上访工作小组,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等平台发布公示。监督投诉电话:0817—7216138。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在县对外开放合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工作,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公开公示、问题处理等工作。
(二)注重考核。要把信用承诺工作作为招商引资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严格进行督查考核。
(三)逗硬问责。各相关部门要自觉落实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县域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仪陇县经合外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