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来源: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2 15:00:08 阅读量: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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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充分发挥资源、区位的比较优势,紧紧抓住我市培育以绿色电力为基础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机遇,清水河县锚定“十四五”发展目标,重点聚焦“绿色清洁能源”,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一、新能源产业提出背景

(一)碳达峰、碳中和与新能源产业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协定》五周年“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细化 2030 年碳排放强度、减排幅度、非化石能源占比等目标细则。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这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产业未来发展方向,也是党中央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对能源、电力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必要性

清水河县是典型的高碳经济、高碳能源体系下的资源型城市。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必须走全社会系统化减碳、脱碳道路,必然要将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城市建设是优化清水河县能源电力结构的必要条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将推动清水河县能源格局由高碳化向低碳化转变,是改变清水河现有能源结构偏煤、电力结构重煤电等问题的必要条件,将彻底转变清水河县对传统资源、能源体系、产业结构的路径依赖。

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城市建设是新能源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有力实践。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新能源肩负主体能源保供的责任,面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化石能源供需偏紧的新形势,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城市建设将为能源供应保障提供新的路径,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有力实践。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满足清水河县人民群众清洁用能需求的关键保障。通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可高效推进能源生产侧与消费侧的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去散煤、无硫化的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提升乡镇地区居民供电保障,将在全县范围内实现绿色电力生产与消费,让天更蓝、水更清的同时,满足清水河县人民群众清洁用能需求。

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城市建设是培育清水河县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清水河县可利用新能源资源和新型电力系统应用场景优势,加速向新能源产业上下游拓展,推动光伏组件、风机装备、电池等产业的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同时带动特高压输电、大规模储能等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还可利用人力成本优势配合优惠政策,吸引部分制造业从东部转移,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与全产业链布局,让新能源全产业链在清水河县扎根、坐实。

二、清水河县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现状及基础情况

(一)资源现状及基础情况

清水河县地处典型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属于B类“很丰富”,风电机组轮毂高度处(90m左右)年平均风速在6.0m/s~7.0m/s之间,发展新能源前景十分广阔。

全县已建成并网发电的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7.5万千瓦,主要集中于五良太乡、宏河镇和韭菜庄乡,一是联合新能源115MW光伏电站(其中5MW为扶贫电站),二是晟大能源10MW光伏电站,三是明阳新能源50MW风场。2022年发电量超过2亿度。已获得新能源建设指标186万千瓦,其中风电153.5万千瓦,光伏37.5万千瓦。分别是:一是中萃能源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二是远景能源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三是广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一带)废旧矿坑综合治理300MW光伏发电项目;四是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公司百万千瓦级新能源打捆外送项目;五是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清水河200MW风水互补项目;六是中电储能300MW绿色供电项目;七是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上项目全部并网后,年发电量可达44亿度,可实现年产值12亿元,平均每年可纳税近2.3亿元。(风:年发电小时数全部按2500小时计算;光:年发电小时数全部按1500小时计算)。

截至目前,我县仍有近2.5GW瓦装机容量的风光资源可以开发,其中风资源近1.7GW、光资源近0.8W,如果这些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开发,不仅能够在保障国家清洁能源供给上作出更大贡献,而且将会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起到关键作用。

(二) 土地基础情况

清水河县地域广阔,县域总面积2859平方公里,辖4镇4乡和1个工业园区。排除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禁止性及限制性开发区域,并综合考虑风光资源、地形地貌、地表建筑、交通运输、电网情况等因素进行全县新能源开发可利用土地分析。经研究,全县可开发光伏发电的土地主要为其他草地等未利用地,以及煤矿沉陷区、复垦区,县域总面积281752.08公顷,其中未利用地总面积为74761.94公顷;全县具备规模化开发风电项目的未利用地、天然牧草地面积27448.94公顷。

(三)消纳基础情况

清水河县是工业经济占生产总值将近一般,用电规模大,且以工业负荷为主,2022年清水河县全社会用电量67148.45万千瓦时,最大用电负荷14万千瓦,其中工业用电量占比高达87.57%。根据清水河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速度,预计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至68800万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增加用电0.3亿千瓦时,为新能源电力的大规模消纳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电网基础情况

水河县目前已建成较为坚强的骨干电网和输配网络,具备支撑较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的基础条件。全县可分为7个供电区域,辖区内现有220千伏变电站一座,总容量2*18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8回,总长206.35公里;110千伏变电站6座,总容量43.9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17回,总长272.33公里;35千伏变电站7座,总容量6.79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63回(其中专线23条),公用线路总长1851.02公里,专用线路总长140.28;配变2023台,总容量29.67万千伏安;0.4千伏线路总长1276.03公里。

三、发展目标

立足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抢抓新能源发展历史机遇,全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基地化开发,深入推进能源革命,以“五大任务”为统领,以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在做好能源保供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应用,协同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和运维服务,推动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跑出新能源发展的“加速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加快风光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幅提高新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力争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50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170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容量80万千瓦,培育形成风光储能产业链,同时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上下游产业,打造能源发展新动能。到2030年,全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继续提升,能耗强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并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等碳中和产业发展完善,适合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理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走的更加扎实有力!

四、目标实现具体路径

(一)全力打造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基地。

采用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本地消纳与外送共存,大力推动风光新能源协调发展,风光水氢多种能源协同互补,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全力打造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基地,实现优选一批、开工一批、并网一批,积极推进已获得风光指标的大唐国际托克托等企业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外送示范项目、中电储能绿色供电项目、广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一带)废旧矿坑综合治理3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清水河200MW风水互补项目及3.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并网发电。同时,根据我县风光资源现状,对已签约及正在洽谈中的新能源企业进行择优筛选,建立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名录,协助争取建设指标及手续办理,保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合理谋划优选一批新能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我县风光资源现状,对已签约及正在洽谈中的新能源企业进行择优筛选,确定2-3家实力雄厚的企业重点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跟踪服务,合理谋划优选一批新能源项目就那些开发建设,保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快新能源场站和系统级储能配置行动实施。

鼓励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统筹开展储能专项规划,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布局以及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在宏河镇、韭菜庄乡、无良太乡等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或负荷集中地区,以市场化的方式,探索集中建设一批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服务,促进新能源的大规模消纳。

(四)大力推进零碳工业园区建设。

充分利用新能源跨越发展的有利契机,加快构建集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应用示范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并将零碳电力作为清水河县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吸引对碳税敏感的零碳企业入驻,促进产业结构向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转型升级。坚持以零碳用能为目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云平台等数字化技术,搭建工业园区协同能量管理平台,实现工业园区综合用能的数字化和可视化管理,以更好平衡匹配出力与负荷,最大限度提升新能源的消费占比。建设工业园区碳排放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园区碳排放情况的透明化、统一化的动态监管,合理将碳指标分解到各时段与各环节。

五、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当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签约项目较多,真正落地项目还少,新能源建设指标获取难度相对较大;二是市场化项目由于新增负荷较少,实施难度增加;三是项目获得指标后林地和土地手续办理相对缓慢,影响工程推进进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抓总,相关处级领导参与的领导小组,发改委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优选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上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研究,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促进作用,加强能源、科技、产业、财政等政策协同,鼓励多元资本参与产业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氢能、储能发展,推动再电气化等转型升级举措的政策措施,完善开发主体优选机制。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先行先试,完善重点示范工程配套扶持政策。

(三)强化服务保障。建立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名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跟踪服务,按照开发类型不同,依法依规成立联合体申报公司,为后续指标争取及项目做好准备工作,保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四)做好宣传引导。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发布机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高端智库、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合理引导民众积极参与示范城市建设,共享示范城市建设发展的成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宣传工作大格局。

来源: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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