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举措,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日前,东台市出台了《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的实施意见》,督促引导工业用地开发利用。
一是明确约束指标。按镇区对新上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划分为三个标准,并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类园区引导企业不在厂区内建宿舍,同时加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强化激励引导。鼓励所有镇区建设三层及以上多层工业厂房,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并给予一定补贴。引导企业通过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按意见要求依法调整规划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对各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比例作了具体要求。要求在土地成交确认、出让合同签订前,项目单位和属地镇区签订投资协议,明确相应违约责任,要求镇区全程监管,实时上报建设进度、后续产出等情况,确保按协议落实到位。明确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盘活存量相挂钩。
来源: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