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助力项目快速落地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1:40:37 阅读量: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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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初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面对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急需早日审批开工的实际,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程网办,一次办好”的改革要求,出台系列改革举措,不断优化要素保障,主动提前上门对接项目审批工作,审批质效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优化,创新举措更加精准,执法工作更有“温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明显增强。

(一)主动创新审批手段,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落实落细。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该局认真落实省厅系列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环评要素保障服务职能。

该局在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十条改革举措外,自加压力,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共计七个方面: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二是实行环评并联审批;三是实行辐射环评、非辐射环评、排污口认证等多评合一;四是建立新总量管理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五是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积极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六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四减措施;七是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批复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197个(环境影响报告书3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66个),比去年同期,提速了35%;审查规划环评1个;在排污许可工作方面,截止2022年6月,黄冈市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1264家(重点管理236家,简化管理1208家)。比去年同期提速30%,我市去年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企业数为930家,已提交930家,提交率100%;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抽查工作于9月底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其中三个典型行业(61家)审核率100%,其他行业(应审核数70家,实际审核数288家)审核率411%,总数(应审核数131家,实际审核数349家)审核完成率266%。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环评容缺审批。

依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鄂政办发[2016]96号)规定,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前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我市实行环评容缺审批,即在企业法人以信用担保的情况下,先审批后补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为每个项目开工平均节约15天时间。

(三)主动破解难题,助力高质量发展。

为控制重大环境风险,对重大项目开展环评预评价,如黄冈晨鸣公司两个项目经环境可行性论证后调整选址建设,大大降低审批压力。坚持规划引领,从环境因素的角度,帮助地方产业有序补链,如为龙感湖管理区高档生态PU革发展提出推进工作思路。深入一线,为一批较大企业扩建项目解决环保政策难题。安排专人每周对接拟开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审批加速,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四)创品牌树标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明显提速。

为强化要素保障,补齐项目落地短板,积极改革总量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结合黄冈实际,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查摸底成果逐步运用于重大项目:关停企业量可通过我局核定后作为储备量直接使用;针对长期停产企业量和已批未建量,出台对应管理办法或工作机制,将企业量予以回收作为储备量使用;减排项目排放量可按照环办环评[2020]36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域削减工作要求进行落实,纳入储备量进行使用。发挥武汉城市圈的龙头辐射带动和统筹协调作用,争取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建立“武汉--黄冈”主要污染物总量调剂工作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多评合一”取得初步成果。

上半年,为促进项目建设早日落地,经省市两级部门商议,对罗田县平坦源和黄梅紫云山两个抽水蓄能项目采取辐射环评与非辐射环评一并进行,一个环评机构,编制一个报告,开一次评审会,一次受理审批。目前两个项目均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罗田的平坦源项目已批复。节约时间一个月以上,节约开支一半上上。近期该局又对武穴和黄梅两地的光伏和风能项目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审批,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享受了改革红利,深受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六)坚持服务常态化,扎实推进“千人进千企业”工作。

我局主要负责黄冈城区3家市领导包保企业和麻城市3家本部门包保企业。及时制定服务企业的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对接调研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先后梳理企业在用工、用地、物流、融资和手续办理等9个方面的问题,做到现场能解决的立马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截止7月底已经解决8个,还有1个有望近期得到解决。

(七)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及《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该局 2020年制定97家企业正面清单;2021年制定107家企业正面清单;2022年制定126家企业正面清单,推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在指导完善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做到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切实为守法企业减负。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使企业守法更为自觉,生产更为安心。

(八)赋予执法“温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执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版)》及《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规定,实现包容审慎监管,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的实施“温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切实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有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业,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2020年以来全市对19家企业免予处罚(其中清单内企业3家,清单外企业16家);2021年全市对23家企业免予处罚,及时终止已进入处罚程序的两家企业25万余元处罚;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13家企业,酌情延长整改期。2022年全市对5家企业免予处罚。

今年上半年,该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项目建设早日落地的改革举措的做法得到了省厅和市营商办的高度认可,得到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先后3次被省生态环境厅表扬和宣传,2次补市营商办简报通报,25次被政务服务云平台采用,先后有5家企业送来锦旗,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锚定企业的所期所盼,不断强化政务服务水平,全速推进“互联网+评审”的新模式,确保“廉洁、优质、高效”审批要求落到实处,为黄冈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更加坚实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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