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省内某零部件制造公司办理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完成了170万美元外债签约登记,这是我省前期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容后的首单业务。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进一步扩大政策试点地区范围、主体类型、融资额度。外汇局江苏省分局第一时间开展试点政策宣传、意向企业摸排、精准政策辅导,积极协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
截至目前,在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金改区,已累计为9家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金额合计4394.6万美元。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重要力量,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聚焦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助于支持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有助于江苏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将继续强化试点政策宣传,推进政银企三方紧密对接,推动更多试点业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低成本跨境融资支持,促进江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