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近日,泗阳县结合实际出台《泗阳县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给予多方面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动能,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产业结构体系,夯实泗阳“三年进百强”产业基础。
《实施意见》围绕构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升级,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的目标,制定了支持服务业项目招引、加大服务业企业培育、品牌创建等扶持政策。
在企业招引、培育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系列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加强现代服务业企业招引方面,对新招引投资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科技综合体项目,通过市“四新”考核认定的,按照认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招商引资实绩。鼓励现代服务业项目落户乡镇(街道)和园区,对新引进的重点服务业项目,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支持。
在企业培育方面,鼓励企业入库列统,激励企业跨档升级,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服务业企业品牌和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和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一定奖励。
《实施意见》提出,将重点支持建筑产业、物流产业、金融产业、商贸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科技服务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和信息产业十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并给予相应奖励。
此外,为更好引领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泗阳县还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县财政预算,用于现代服务业招引培育、人才激励、品牌创建等,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扩大规模。
来源: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