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善省市县项目落地推进联动机制”和《贵州省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023年)》关于“要开展项目落地回头看,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的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招商项目落地服务责任,促进洽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坚决防止“一招了之、一签了之”,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分级负责制
实行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招商项目落地服务的工作职责:
(一)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
1.会见重要客商及优强企业、商协会负责人,洽接重大项目并推动签约。
2.解决重大项目引进、布局和政策支持等事项。
3.定期召开项目落地推进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优强企业引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4.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企业引进和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投资促进局)
1.跟踪调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重要客商洽接项目和省级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建立台账,按照产业和建设地址分别派发“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单”,并督办落实。
2.建立优强企业洽接、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洽谈台账;结合各地需求,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开展联动服务;对需省委、省政府协调解决的,及时提请省领导出面会见、接洽和协调。
3.按照《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对拟在省级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进行集中评审,严把签约项目质量关。
4.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台账,对投资32个重点产业的单个合同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调度。
5.收集梳理各级各部门反馈的优强企业引进、重大项目推进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召开项目落地推进协调会进行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报请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6.对各地审核录入《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的项目开展线上全覆盖调度,委托第三方对各地项目落地推进及投产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7.建立贵州省大数据精准招商服务平台,对目标企业开展洽接痕迹管理,建立项目流转机制,针对性向省级有关部门、地区推送目标企业,推动智慧招商、智慧服务。
8.承担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省产业牵头部门、省招商活动部门
1.对重点产业领衔省领导亲自洽谈引进的优强企业和项目、承办专题招商活动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和服务,建立台账,及时向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馈项目落地情况。
2.负责本部门自主引进或自行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调度和服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开展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3.承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单”,按要求抓好项目落地服务,及时反馈推进情况。
4.梳理牵头产业项目落地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需提请省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研究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5.对牵头产业的投产达产项目开展专项服务,支持企业培育壮大、上规入统,引导企业不断扩大投资,释放投资效益。
6.负责承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州)政府
1.建立本地区产业招商项目落地推进责任机制,原则上每季度研究本地区产业招商项目洽谈、履约、开工、投产情况,定期梳理未履约、未落地、推进慢的项目,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及时向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企业洽接、重大项目引进、项目推进建设和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3.按照《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对拟提请省级或本级重大招商活动签约的项目开展集中评审,提高签约项目成熟度。
4.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台账,对投资32个重点产业的单个合同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调度。
5.负责承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转办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单”,按要求抓好项目落地服务,及时反馈推进情况。
6.负责承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1+8 ”平台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1.按照《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对拟签约的产业招商项目开展评估,做到环保不过关的坚决不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坚决不招、产能过剩的坚决不招和搞形象工程的坚决不招“四个坚决不招”,严把签约项目质量。
2.承担项目落地建设主体责任,原则上每个月由政府研究本地区产业招商项目洽谈、履约、开工、投产情况。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台账,对投资32个重点产业单个合同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服务,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机制压实项目落地服务责任,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跟踪、协调、服务。
3.对落地本辖区的省级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和自主招商签约项目,在项目签约后一个月内必须录入《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加强项目落地跟踪,接受省、市的线上调度管理。
4.向市(州)政府上报需市级、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优强企业洽接、重大项目引进、项目推进建设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5.承办省、市级转办的“项目 落地服务工作单”,按要求抓好项目落地服务,及时反馈推进情况。
6.负责承办省、市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加强项目要素保障
1.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权限内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招 商项目纳入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库调度管理。
2.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建立全省产业招商项目用地保障、会商对接等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季度会同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研究解决一批产业招商项目用地问题;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要求且合同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产业招商项目在用地指标、手续办理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
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牵头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项措施,力口大对产业招商项目的融资支持,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产业招商项目融资对接会,为金融机构推荐优质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燃气公司、电信贵州分公司、移动贵州分公司、联通贵州省分公司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生产要素保障服务机制,解决项目用工、用能、通讯、用电、用气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省、市、县分别建立产业大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企业洽接、产业布局、项目落地、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事项和问题。省级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市、县级根据工作需要,推进联席会议常态化,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落地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强化督办落实
1.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省产业牵头部门、各市(州)落实“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单”情况进行催办、督办、通报。
2.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联席会议精神,抓好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和通报工作。
3.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落实产业招商项目落地责任机制情况,以及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洽谈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和省级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落地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向省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4.省产业牵头部门和市、县级政府要建立项目落地服务督办机制,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确保每个招商项目落地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来源:瓮安县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