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4 14:20:45 阅读量: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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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为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全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经合局起草了《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起草调整情况和重点内容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

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强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3月26日,省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指出为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提质升级,打造经济发展新优势,更好地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出6个方面、25条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市经合局加强与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1年4月26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合局)就《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向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反馈意见的单位有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办、市红十字会等30余家部门单位,均为无意见。

2021年6月8日根据白银大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的三条意见,在优化营商环境条款中增加了“法治保障”等相关内容。

2021年6月16日,白银市司法局出具了《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审查报告,《实施意见》属于非规范性文件。第二部分的14款“落实税收”中减免税收的规定,违反法律关于税收的相关规定,应当删除;18款中关于报送和完成日期的规定,违反上位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增加公民义务,建议修改。在收到审查报告后,我局对审查报告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删除了违反法律关于税收的相关规定和上位法规政策规定内容。

2021年8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复赛意见书。《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含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条款和内容。

三、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保障”三部分组成,主要从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创新招商工作举措,强化招商要素供给、完善招商政策体系,优化招商营商环境五个方面对我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实施意见,对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的意见做出了对应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项行动的责任部门,基本框架与省政府《实施意见》相一致。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产业兴市的重要抓手,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创新招商工作举措,强化招商要素供给,完善招商政策体系,优化招商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形成大产业、大融合、大支撑发展格局,为全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任务

我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有“聚焦重点产业”“依托重点平台”“面向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招商”“强化网络招商”“创新招商模式”“实施项目包抓”“加强节会招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开展区域综合评估”“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加强金融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项目代办服务”“强化营商环境监督”等17条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每条意见的具体要求及责任单位,对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实化、具体化,指导性强。

(三)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指出,要强化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和督办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管发展必须管招商、管企业必须管招商的理念,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行业招商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配齐工作力量,根据工作职责承担好产业组招商、项目落地推进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实施意见》还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健全保障机制等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意见,有利于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附件1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为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全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经合局起草了《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向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反馈意见的单位有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市红十字会等30余家部门单位,均为无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征求意见的单位

(一)5个县区党委、人民政府。会宁县委、县政府;靖远县委、县政府;景泰县委、县政府;白银区区委、区政府;平川区委、区政府。

(二)44个部门。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医保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供销联社、市工商联、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水投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光集团、甘肃稀土公司、靖煤集团。

二、征求的意见及处理情况

各单位均无意见。

附件2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为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全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产业兴市的重要抓手,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创新招商工作举措,强化招商要素供给,完善招商政策体系,优化招商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形成大产业、大融合、大支撑发展格局,为全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招商引资重点

1.聚焦重点产业。依托兰白都市圈率先发展、全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西部创新发展“三大高地”,围绕全省打造特色农产品、数字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文旅康养、路衍经济“六个千亿级产业链”战略部署,做大做强我市现代农业、优势工业、第三产业“三个千亿级”产业。聚力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试验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区和循环化工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煤炭储运交易转化基地“两区四基地”建设,着力引进落地一批产业关联度大、集聚效应强、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推进产业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2.依托重点平台。全市各类园区是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的主要载体,要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以白银高新区为核心,辐射带动银东、银西、刘川、平川、会宁、景泰六个园区“一区六园”协调壮大发展,努力打造百亿园区。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要根据各园区的产业优势和功能定位,制定招商引资突破行动计划,推动园区项目建设扩大规模、提质增量。白银高新区核心区以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及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进有色金属新材料、循环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银东产业园依托现有工业基础和大型骨干企业,以东方钛业“硫-磷-铁-钛-锂”绿色循环产业为牵引,引进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循环利用、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等重化工业,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银西产业园积极引进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产业,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刘川工业集中区引进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和仓储物流等产业,加快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发展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环境影响小的煤炭重化工和装备制造产业。平川产业园在做大做强煤电产业同时,大力引进陶瓷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会宁产业园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和农业特色产业优势,引进农产品加工、轻纺、家电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正路产业园重点引进新型建材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3.面向重点区域。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发挥好3个驻外招商中心作用,持续深化重点区域经贸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强化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要素配置,大力引进中东部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产业项目。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三个500强”大型企业以及各类优质创新企业、行业隐形冠军、细分领域小巨人等开展招商,推动在白银设立区域总部、制造基地、物流和结算中心等。利用央企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强与央企的重大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二)创新招商工作举措

4.坚持精准招商。按照《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产业布局和投资方向,坚持招商引资规划引领,分析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支撑平台、承担载体、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和发力方向。一是梳理三个清单。梳理汇编《白银市招商引资优势资源优势产业清单》《白银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单》。二是编制“一张产业地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绘制展示全域产业现状、发展方向、生产要素、企业资源等为招商引资对象提供数字化、可视化、直观便捷的电子产业地图。三是绘制“一张产业链图谱”。强化产业链招商,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瞄准产业链条上下游环节,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四是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建立投资客商库和前沿技术领头企业领军人才库,聚焦大企业、大项目、前沿技术、领军人物,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招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5.强化网络招商。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功能,规范招商引资信息发布,实现招商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利用各类媒介,加大招商引资宣传报道,加强对投资环境、重点投资项目、招商政策、招商引资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社会氛围。提升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招商门户网站和“真金白银”公众号招商信息发布功能和吸引力,及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推介招商项目。各县区、各产业组和各园区要在各自的网站和公众号增设招商引资栏目,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快捷的“全天候”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6.创新招商模式。开展委托招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选取客户资源广、行业情况熟、诚信可靠的商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开展委托招商。推动资本招商,加强与上市公司协会对接,引进资本整合优势资源和优质企业,推动企业在主板、新三板、中小企业板和科创板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壮大产业实力;积极争取省政府已设立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甘政办发﹝2020﹞4号),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园区功能定位和引进企业的差异化需求,修建标准化厂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参与建设。加强以商招商,积极发挥现有企业作用,引进上下游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在银国有大中型企业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引进配套项目、产业链项目,做大企业规模,做强企业实力。持续开展白银籍人才回乡创业“归根工程”,热忱欢迎在外人才回故乡、建家乡、兴故土、富乡亲。(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7.实施项目包抓。对新引进投资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合同利用外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争取纳入省级领导包抓项目体系,实现省级层面领导包抓。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制度,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包抓领导、一个包抓团队”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包抓责任。项目责任单位及时向包抓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8.加强节会招商。积极参加兰洽会、“一会一节”、伏羲文化节、药博会、“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论坛等省内重大节会,做好会期展览展示、宣传推介、宾客邀请、项目洽谈、项目签约、投资促进等各项工作。借助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国家经贸节会和境内外展会的推介平台,开展省外推介和投资洽谈,举办招商推介会或文化旅游、农产品展销等专题推介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招商要素供给

9.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加大统筹力度,优先保障重大招商项目所需用地。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且亩均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以项目立项报告为准)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对符合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须分期建设的重大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设计预留规划用地范围和建设进度进行统筹安排,一次性办理立项手续,分期规划、分期供地。以出让方式供地,受让人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付款。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10.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全力保障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保证水电气暖按期接入。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减轻重大项目建设成本。落实省政府全面放开重大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上网电价由发用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的政策,支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降低交易上网电价等电力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白银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11.开展区域综合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等区域评估。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缩短项目前期时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四)完善招商政策体系

12.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对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投资额度大、产出效益高、示范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给予激励型奖补。对符合绿色循环发展要求和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的招商引资项目,有利于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招商引资项目,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具体奖励规定按《白银市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市政发〔2019〕72号)和《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政发〔2020〕34号)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13.加强金融支持。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投融资支持力度,提高土地、房产、林权、知识产权等抵押率,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营造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五)优化招商营商环境

14.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放开权利之“手”,打开市场之“门”,打造审批少、流程优、体制顺、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推行政务数据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市内通办。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国家级开发区依法享受省级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开发区依法享受市级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政策,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利化。建立健全涉企遗留问题受理、处置、化解等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和逐项销号,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真正做到亲商、安商、富商,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15.加快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备案”制度,后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书面备案文件。坚持并联审批、项目管家、绿色通道等做法,推行联合评估、联合勘验、施工图“联合审图”、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现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16.推行项目代办服务。发挥好市级项目代办服务机构作用,各县区成立实体化运行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暂时不能实行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统一实行代办服务。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配备代办专员,提供“全程式、跟踪式、管家式”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17.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力度。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制度,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多渠道受理招商引资企业投诉举报事项,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投诉。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全方位监督。(责任单位: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三、工作保障

18.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和督办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管发展必须管招商、管企业必须管招商的理念,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行业招商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配齐工作力量,根据工作职责承担产业组招商、项目落地、投产达标推进等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招商,扑下身子抓落地,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参与、各级部门联动”的大招商格局。各产业链招商专组按照产业项目——产业链条——产业集群思路,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和补链延链项目。

19.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统筹推进和协调会审机制,实行政府督办和部门跟踪落实责任制,统筹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区域布局、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及推进落实等重大问题。实行项目落地“每月跟进、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工作制度,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完善《白银市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项目签约金额、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切实把功夫下在招大引强和项目的落地见效上。

20.健全保障机制。深刻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明确方向,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招商方式,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招商结合,坚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并重,不断提升招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懂经济、明政策、知金融、善沟通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一线,注重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锻炼、培养、选拔干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专业能力强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市县(区)财政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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