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区域布局、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四个维度对全市200个单元提出清单式管控要求,为项目选址落地提供指导。
一、三类单元管控要求各不同。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原则上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二、工业项目怎样选址?
《方案》要求工业项目原则上应选址在重点管控单元并入园集聚发展,项目应符合单元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属于禁止类的项目不能在相关管控单元内落地。通过查看《方案》中的单元清单,企业和个人可以清晰的了解项目是否适合在相关单元建设,降低了项目走弯路的风险,也加快了项目落地的速度。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