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制造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度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认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范围
位于张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造业园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园区产业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轻工纺织等生产为主。
(二)园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途,净用地面积不少于30亩(含30亩)的制造业园区。
(三)属国有土地出让的制造业园区,若有产业协议考核指标未按要求完成,该园区不得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园区奖励扶持政策
经禅城区政府审定且位于张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造业园区,其入园企业及园区运营方,将获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奖励扶持。
三、申报奖励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0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递交项目申报材料。
2.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审,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之《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认定评分表》(以下简称《认定评分表》)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分,出具评审报告。
3.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初步确定园区名单(园区认定评分须不低于60分),并报张槎街道常务会议审批。
4.张槎街道将经街道常务会议审批通过的园区名单上报禅城区招商局审核,并报禅城区政府进行审定。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认定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认定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报建总平面图、进驻园区企业产业导向承诺书、荣誉证书等。
(四)申报要求
1.以上材料须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
2.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含申报单位、申报类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申报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报送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王生,联系电话:82501087),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