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保障园区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9 12:00:27 阅读量: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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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精神,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2〕41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功能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践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市“两会”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园区事园区办”的工作目标,以构建企业、项目、个人“全生命周期”为基准的“整合一类事”“办成一件事”“办好单项事”的多维度、无死角、全覆盖政务服务体系为抓手,推动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爱包头、作贡献”的实际行动,为入驻企业提供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生产经营、员工生活保障服务等全方位“店小二”“保姆式”暖心政务服务,满足企业和企业员工的办事需求。

各工业园区的政务服务工作站要满足以下功能:

——审批服务功能。为工业园区现有企业和即将入园企业提供负责园区内项目政策咨询、项目审批、辅导网报、接件办理、证照发放、帮办代办等“一站式”审批服务。

——民生与基础设施保障服务功能。为工业园区企业及其员工提供就业、教育、社保、医保、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健康等民生服务。为工业园区企业及其员工提供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保障服务。

——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功能。为工业园区企业争取政策资金,提供银行开户及融资信贷等金融服务,推动工业园区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工业园区服务要素一次性配置,加快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工业园区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

1.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建立500平方米以上大厅式政务服务工作站,其他工业园区根据园区实际,科学合理建设政务服务工作站场所,全面满足入驻园区不同群体政务服务需求。

2.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站的标准化建设,围绕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和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设置“一窗受理”窗口,实行“园区综合受理、分转部门审批、快递服务送达”服务模式,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咨询引导、业务受理、后台办公、自助服务、信息公开等区域,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自助设备等,满足开展政务服务需要。

3.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自助服务终端向园区延伸,加快实现园区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确保园区审批服务高效快捷建成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服务、管理与协调、诉求与回应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政务服务,让企业办事不出园区。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二)加强对新入驻企业的政务服务力度

1.试点探索行政审批及管理职能下沉工业园区。

按照“依法、确需、可行”原则在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和包头装备制造园区试点探索向工业园区赋权,由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以委托、代收代办、代收转办方式授权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工业及公共公益项目(含工业园区自建安置房)行政审批及管理职能。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园区事园区办”。有条件的其他园区可同步推行。

各旗县区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涉及工业园区的职责及相关审批事项以委托授权的方式放权至园区,具体操作由相关部门将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执法相关操作层面的程序,统一单列编号盖章的证书和法定文书交由园区管委会承接、依法办理。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委托授权工业园区行使的行政审批及管理职能中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方案等非证书类文书和图件,经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查签章后,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即刻出具审批结果。工业及公共公益项目(含工业园区自建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查并按程序上报自然资源部门,提交规委会评审和审议。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对暂未授权的其他事项,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应内设机构预审并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后,市、区两级主管部门须“见文办证(照)”、即接即办。涉及多个区级部门的,由园区管委会牵头,按照重点项目推进流程及责任控制清单,组织实施集中联审,一次办结。需继续向上级申报审批的,有关部门应“见章签章、照件换文”。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委托行使部分行政审批及管理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对做出的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决定事项按程序在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上进行受理办结,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园区办理行政审批(许可)进行检查指导。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2.高效推进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

对入驻工业园区项目审批实行“三包一”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即市、旗县区、工业园区三级代办帮办工作人员建立上下联动代办帮办服务机制,每个园区项目,市、旗县区、工业园区各明确2—3名代办帮办人员共同为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提供全流程跟踪“保姆式”的帮办代办服务。建立“三包一”帮办代办对接工作台账,内容包括项目所在地区、项目名称、市(旗县区、工业园区)代办员及联系方式、对接结果等内容。

在全市各工业园区开展“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围绕服务园区企业、服务项目、服务企业职工目标,聚焦园区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市、区两级审批人员,建立服务园区企业“流动政务服务队”,每季度深入各工业园区1—2次,开展联审会、“一对一”上门服务,并全程进行帮办代办服务。通过举办集中答疑、联审会、“一对一服务”、上门服务等活动,现场办理一批、承诺办理一批、咨询解答一批、协调上级解决一批重点项目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提高手续办理率,让企业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项目建设中。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林草局、国动办等有关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行工业园区“云代办”服务。

依托“包头市网上办事大厅”“蒙速办”APP,通过政务服务工作站或代办员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涵盖办事指南查询、办事咨询、在线申请、办事进度查询、服务评价、惠企政策查询等网上审批帮办服务。通过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政务云”抖音直播平台,创新推出工业园区政务“云服务”平台,提供“预约上门办理、网上审批帮办、窗口审批代办、审批问题协调”服务,精准匹配审批帮办代办服务需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提升园区各类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国动办等有关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打造工业园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2023年,在包头铝业产业园区、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探索试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两地工业园区政务服务站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将企业申报的相关事项打造成4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即“企业开办一件事”“纳税一件事”“水电气暖报装一件事”“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尽力实现“一次办”。其他工业园区参照推动。

牵头单位:“企业开办一件事”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局、牵头,“纳税一件事”由市税务局牵头,“水电气暖报装一件事”由市住建局牵头,“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由市审批服务局牵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坚持推进

5.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

推行“洽谈即服务”。各工业园区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主体正式签约前,应先期组织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助推项目落地。发改、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用好全市区域评估成果,推进共享互认,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坚持推进

推行“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后,各工业园区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对简易低风险出让地块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免予审查。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园区根据用地规划条件,结合招商意向,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坚持推进

推行“开工即配套”。将市政公用服务整合成“水电气暖报装一件事”,在政务服务工作站受理,施工涉及占道、占绿等破除、恢复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园区代办代缴。通过市政公用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水电气暖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包头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坚持推进

推行“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9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制,建立交房与不动产登记联动机制。将不动产权属调查和房产测绘等流程前置,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坚持推进

(三)提升工业园区落地企业生产服务保障能力

1.多渠道为工业园区企业争取政策资金。各旗县区要采取“银政合作”“银企合作”等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坚持推进

2.推动工业园区产业协同发展。聚焦“世界稀土之都”“世界绿色硅都”,全力打造2个旗帜型产业集群,重点推动陆上风电装备、先进金属材料、碳纤维及高分子新材料、新能源重卡及配套、氢能储能等5个战新产业集群加快协同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产业链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于自身基础和资源禀赋,积极谋划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产业链企业加强知识共享,强化专业领域协同创新,降低协作成本,深度打造特色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坚持推进

3.加强工业园区服务要素一次性配置。各工业园区要本着集约和节约原则,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结合发展定位,整体完善供水、排水、电力、道路、通讯、消防、治污、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逐步推动医疗、休闲、教育等配套设施建设。配套建设为企业服务的信息技术、人才和金融等服务平台,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各工业园区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手段,以园区为单元,探索建立智慧园区运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优化协调配置,提升园区管理和企业生产的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医保局、包头供电公司、水务集团等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坚持推进

4.加快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发展。聚焦尖端和新兴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应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创新项目,争取引进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创新平台,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和基地。支持工业园区围绕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采取“政府启动、多元投资、需求导向、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落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的科研创新平台等重大研发机构项目。鼓励工业园区内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商会和投资机构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通过资金扶持、配套资助、发展激励、用房保障、鼓励人才等途径,优化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坚持推进

5.增强工业园区服务能力。围绕园区企业发展需求,不断增强园区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能力。依托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检测机构等,围绕园区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技术研发平台和产学研资基地建设,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搭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质量认证、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专业化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鼓励园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加强工艺流程和生产物流过程优化改造。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坚持推进

6.进一步降低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各旗县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等。

牵头单位:各旗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办、税务局、包头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坚持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审批服务局要充分发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旗县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各工业园区按照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把各旗县区落实“提升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保障”各项任务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制定绩效目标,完善考核办法,持续深入跟踪督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扩大宣传影响。各地区要及时总结“提升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保障”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解读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效,提高园区入驻企业和职工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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