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促进县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经县政府研究,依法赋予县经开区45项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现将《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衔接。各赋权单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主动与县经开区对接,完善相关手续,明确赋权事项行使范围及承担责任。县经开区要积极对接赋权单位,接受指导监督,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实现无缝衔接。
二、推动赋权生效。各赋权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开展培训、现场教学等形式,帮助县经开区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提高承接能力和办理效率。对县经开区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三、强化赋权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严防监管缺位。县经开区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确保赋权事项运行顺畅高效。坚持放权与监管并重,各赋权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做到“放权不放责”。
清单公布后,《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泉县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临政办秘〔2020〕103号)同时废止。
来源:临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