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及我区实际,为打造“服务理念最新、办事效率最高、保障政策最活、创业生态最好”的营商环境最优区,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请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
一、优化市场环境
(一)深化政银企合作。加强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组织重点骨干企业、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不定期举办专项对接活动,有效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银企对接的便捷性、精准度和成功率,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用好用活“秦信融”等平台和载体,搭建高新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大力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缓解入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严厉打击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围绕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行项目警管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堵工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破坏和扰乱项目施工秩序和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黑涉恶、乡村地霸等社会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三)探索企业诚信执法制度。根据企业诚信度实行“红黄绿”名单管理,按照必检、抽检、免检进行分类,优化涉企检查备案制,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合理降低检查频次,提升检查效率,为市场主体减负。
(四)不断完善惠企政策。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制定出台支持商贸、服务、建筑、双创等企业发展的政策,全面兑现惠企政策和依法承诺事项。探索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制度,优化政策兑现流程,畅通优惠政策落地“免申即享”的绿色通道。
二、优化政务环境
(五)建立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在管委会门户网站设立营商环境成果展示专窗,汇集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依托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企业建议、咨询、投诉平台,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明确评价规则,动态公布榜单,建设线上线下相统一、多渠道全方位评价体系。
(六)推进园区赋权承接。对照《商洛市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园区赋权事项承接情况,按照“放得下、接得住、办的好”的要求,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加强与部门对接、跟踪督促,并结合园区实际,进一步优化窗口配置,增设综合服务窗口和“无差别”受理窗口,实现全部承接到位。加强直接赋权事项审批管理,推进“一枚公章管审批”,持续实现“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支队伍服务”。
(七)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站办结”模式。加强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将企业申办相关联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园区事园区办”链条。深化“一站式”集成服务,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现一厅集成“零距离”。梳理更新“一次办”事项清单,持续扩大范围,全面提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服务能力,实现一网覆盖“零上门”。健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等服务专区功能,实现一区专办“零延误”。
(八)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模式。制定公布“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并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明确事项的主要申报材料、容缺后补材料、缺失材料补正时限及流程要求,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审批事项的非主审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实行“边受理、边审核、边补正”,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九)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定制化”审批制。推出全流程审批服务套餐,针对审批过程中所有涉及到企业和政府的事项,充分减层级、减环节、减时限,提供个性化全流程审批服务。建立项目服务专员机制,为重大项目建设方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十)建立项目领导包抓责任机制。凡省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活动签约的合同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包抓领导为项目落地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围绕产业链建设、企业降损止亏,抓好全流程服务和纾困解难工作。
(十一)深入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加大工业用地保障力度。以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结合高新区实际,优化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在我区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区域环评、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资源压覆、文物勘探等区域评估,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
(十二)建立大厅窗口人员服务能力评价制度。通过政务大厅评价器、投诉意见箱和政务服务网、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形式,开展全方位评价,实现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全流程衔接。评价结果纳入各窗口和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咨询一口清、业务办理高效率。
三、优化法治环境
(十三)全力打造诚信园区。大力开展园区诚信体系化建设,围绕园区诚信与企业守信,及时落实涉企优惠政策,兑现招商引资入园承诺,打造诚信园区。同时,注重权责对等,督促企业遵守入园协议,落实产值、税收等指标,及时缴纳厂房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对存在特殊原因的,根据企业书面承诺,实行缓、减、免等措施,因企施策,促进企业守信践诺。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程序上报信用“黑名单”,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十四)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制度。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督查重点,采取问卷调查、现场采访、跟踪报道、受理群众投诉等形式,开展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及时梳理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限期交办通知,督促限期核查办理,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工委。
(十五)建立部门“行风评价”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企业家代表,对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送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
四、优化人文环境
(十六)建立党工委主要领导营商环境反映邮箱。方便党工委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群众营商环境方面困难和问题,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建议。
(十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会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企业家会餐会,由管委会领导和有关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面对面了解和研究解决企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十八)健全招商引资工作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商洛高新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谋划到招引入园、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到退出制定一套全流程的制度,全方位跟踪服务,并制定《商洛高新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年终按《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十九)建立营商环境舆情回应关切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涉事企业和相关单位及时公开实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和敏感话题。
(二十)建设美丽宜居、活力宜业的现代化园区。塑造园区品牌,提升园区魅力,吸引人才聚集,提高人居品质,为驱动产业升级与强化营商环境赋能,建设有文化、有内涵、有品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城市。
(二十一)提高入园工作便利度。实施人才发展统计公报制度,发布人才供需指数,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对接服务。优化整合人才工作网站、人才项目申报平台和人才服务专窗,构建智能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将“窗口服务”延伸到“掌上服务”。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峰会论坛、项目成果对接、人才引进洽谈等活动,打造“一站式”对接平台。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十二)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在不同层级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同源发布和统一提供,逐步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民化。
(二十三)强化帮办代办服务。组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集中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和提前预约服务,根据企业开业、项目开工时间倒排时间表,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审批服务、系统代录入服务,建立全流程工作台账,实现从“面对面”到“肩并肩”的转变。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变“企业来回跑”为“政府帮代办”,打造高新区“帮代办”服务品牌。
(二十四)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企业服务模式。为重点企业配备相对固定的服务专员,深入企业将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指导到位,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政策宣传解读推送体系,加强企业风险提示。
(二十五)实现水电气业务报装一窗办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业务报装综合受理窗口。综合窗口通过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实现用户一次申请,同步办理获得用水、用电、用气服务。
(二十六)出台服务企业“十个马上”措施。强化“高位推动”,倾听企业呼声、解决企业难题、服务企业发展。对企业反映的问题马上受理、马上研究、马上回应,进一步提升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服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区经济持续回稳向上。
(二十七)建立复制推广借鉴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制度。对标一流,借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打造特色亮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争取更多改革举措列入全市乃至全省复制推广案例。
(二十八)建立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成立商洛高新区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高新区各职能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处理高新区企业投诉事项,进一步保护入园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九)建立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工作机制。落实营商环境市、区联动考核评价机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营商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完成,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目标。
来源: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