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文创企业入驻园区新建楼宇实现总部入驻,根据《马栏山视频文创园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办法》(长马园管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在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如实接受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视频文创核心产业链相关业务范围,购买园区新建办公用房300(含)平方米以上,并完成装修入驻办公的企业。
二、补贴时间
自2023年1月11日起受理申报。
三、支持标准
企业购买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面积在300(含)—1000平方米,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面积在1000(含)—3000平方米,按1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面积在3000(含)平方米以上,按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购房补贴以企业财政贡献为依据,以主营业务匹配度、企业存续时间与入园购买时间、是否装修投入实际使用、企业运营情况、法务风险等测评指标为重要参考,与园区产业政策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版块,执行“企业当年获得的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本年度对园区财政贡献总额”的原则,最长可累计五年财政贡献予以奖补。
四、申报流程
园区常年受理企业购买办公用房补贴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 申报表(经销售管理单位审核,企业需加盖公章);
2. 购房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
3. 房产确权证明(产权证或验收后实测报告);
4. 近一个自然年度企业纳税明细表(全口径)、完税证明、个税缴纳凭证;
5. 企业入驻新购园区物业办公的现场照片;
6. 近三个月员工社保缴纳明细(需显示人数)。
(二)企业申报。满足上述条件后,由企业登录马栏山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cyfz.csmls.gov.cn/saas/tologin),按照要求线上提交材料完成申报。
(三)审核兑现。企业完成申报后,管委会将组织各部门联审,审核结果经园区党工委会审定后,单笔补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进行拨付。
五、申报注意事项和咨询方式
1.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
2. 享受购买办公用房补贴的自用经营场地,在享受补贴期间,不得对外出租或改变用途。凡在规定期限内出租、出售或者改变房屋用途的,退回所享受的补贴资金。拒不退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3. 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重点支持并与园区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重复享受本办法相关政策。
4.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5.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所有。
6.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
0731-84459129 (园区产业发展局)
0731-84459779 (园区财政金融局)
平台使用咨询联系:
0731-84459059 (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3755003194
平台技术咨询QQ群:974319313
来源: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